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參考條件,并將具體使用權交給高校,是這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在高職提前招生中,高校將中學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選拔錄取參考,納入到綜合評價內容;在統(tǒng)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具體要求,作為錄取重要參考。
省教育廳將建立江西省普通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tǒng)(簡稱信息管理系統(tǒng)),采用客觀信息 (如學考成績、體質測試主要結果等)系統(tǒng)導入,其他信息學校錄入、學生提交事實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fā)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fā)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的制度設計。其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
一是由高中學校用于學生教育。高中學校利用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全面優(yōu)化課程建設,引導學生發(fā)現自我、做好自我成長規(guī)劃,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成長。二是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高等學校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制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具體使用辦法,把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