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初級會計證書是成為會計專業(yè)人員的必要條件之一,每年都有不少人報考初級會計考試。那么大家知道初級會計考試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下。
初級會計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所以每位報考了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一定要準備充分,積極應考??忌俗龊脧土曋?,這些初級會計考前小知識你也必須要了解哦,下面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初級會計考試的一些規(guī)則和注意事項。
初級會計考試考前注意事項
帶齊并保管好相關證件
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在赴考點前,考生要細致檢查兩證是否準備齊全。準考證遺失或破損的考生請及時補打印準考證,建議大家提前多打印幾份留作備用。如果身份證遺失,要抓緊時間補辦,若來不及補辦,可以詢問相關部門是否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熟悉考場地址及交通路線
考生可以根據準考證上顯示的考點名稱和地址,提前規(guī)劃好出行路線,考試當天一定要提前出發(fā),預留足夠的赴考時間,防止因故耽誤考試。如果條件允許,可在考試前一天到考場踩點,熟悉道路地形,計算好從住處到考場所需要的時間,選擇好出行方式,避開擁堵路線。遠途的考生可以提前預定考場周邊的酒店、旅館,提前一天抵達考點。
提前30分鐘入場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不可自帶演算紙和筆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荚嚱Y束后,演算紙筆由監(jiān)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禁止攜帶其他設備進入考位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tài))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調整心態(tài),保持充足睡眠
在考前大家難免會出現緊張、焦慮的情緒??忌牌叫膽B(tài),可以聽一些比較舒緩的音樂,或者出去走一走、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來調整心情,緩解壓力。另外,考生可以根據考試時間調整自己的生物鐘,保持充足的睡眠,這樣才能讓大腦更加清醒,發(fā)揮出更好的水平。在初級會計考試前一天和考試當天的飲食上也要注意食用清淡食物,避免因飲食問題影響發(fā)揮。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考場秩序,按照會計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第三條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tài))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
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四條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生可以攜帶裝訂成冊的紙質參考資料??荚嚻陂g,不得相互傳遞借閱紙質參考資料,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五條 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jiān)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忌诳荚囍型緯弘x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六條 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荚嚱Y束后,演算紙筆由監(jiān)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七條 考生入座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閱讀并遵守《考生須知》及《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第八條 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
第九條 進入考場后,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定,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
第十條 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絡、電力出現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jiān)考人員協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
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監(jiān)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jiān)考人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荚嚱Y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
第十一條 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自行離開考場,嚴禁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第十二條 考試時間到,考試系統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一交卷。
第十三條 考試期間,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四條 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fā)布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guī)則》(會考〔2017〕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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