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真題(網(wǎng)友版)

涉稅服務法律 責任編輯:段思揚 2018-08-05

摘要:希賽網(wǎng)稅務師頻道整理了2016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真題供廣大考生參考使用,內(nèi)容詳情如下:

一、單項選擇題

1.保證期間是指保證責任的存續(xù)期間。下列關于保證期間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保證期間為主債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

B.保證期間為可變期間

C.保證期間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D.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則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當事人有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所以選項A錯誤。保證期間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的規(guī)定,所以選項B、D錯誤。

2.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與丙公司進行商務談判,甲公司本無意與丙公司簽約合作,但為了排擠競爭對手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交易條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故中止談判,未與丁公司簽約,給丙公司造成了經(jīng)濟損失。甲公司對丙公司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是()。

A.公平責任

B.侵權責任

C.違約責任

D.締約過失責任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締約過失責任。甲公司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給丙公司造成損失,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所以選項D正確。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mào)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這種合同是()。

A.委托合同

B.信托合同

C.行紀合同

D.居間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紀合同。行紀合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mào)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關聯(lián)】該題與特訓營知識點“行紀合同”第1題知識點一致。

4.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公司提供擔保后說法中,正確的是()。

A.公司可以為股東提供擔保,擔保數(shù)額由董事會決定

B.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董事會決定

C.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需經(jīng)出席股東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D.公司不得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提出擔保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擔保能力的限制。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必須經(jīng)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公司擔保的股東或者接受公司擔保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對該擔保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5.下列債權請求權中,法院不支持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是()。

A.貨款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請求權

B.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請求權

C.身體受到傷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D.股息和紅利的支付請求權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下列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券本息請求權;基于投資關系產(chǎn)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債權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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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項選擇題

1.甲、乙簽訂合同。甲承租乙的房屋。租期屆滿后,甲拒絕退出房屋。這種情形下。甲對該房屋的占有屬于()。

A.無權占有

B.惡意占有

C.善意占有

D.直接占有

E.有權占有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占有的分類。有權占有,又稱正權源占有,是指基于本權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為的占有。無權占有,又稱無權源占有,是指非基于本權或說是欠缺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無占有的權源,而誤信有正當權源且無懷疑地占有。惡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無占有的權源,或?qū)κ欠裼袡嘣措m懷疑而仍為占有。直接占有,指占有人事實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對物有事實上的管領力。如質(zhì)權人、保管人對質(zhì)物、保管物的占有。間接占有,指基于一定法律關系而對事實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還請求權的占有。如出質(zhì)人、寄托人對質(zhì)物、保管物的占有。本案中,甲明知租期已滿仍繼續(xù)占有,那么甲的占有為無權占有、惡意占有、直接占有。所以選項A、B、D正確。

2.根據(jù)《行政強制法》規(guī)定,下列事項中,屬于催告書應當載明的事項有()。

A.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B.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C.當事人拖延履行或者拒絕履行所應承擔的不利法律后果及行政機關依法可以采取的具體補救措施

D.履行義務的方式和期限

E.強制執(zhí)行的方式和開始時間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催告書應當載明的事項。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1)履行義務的期限(選項D);(2)履行義務的方式(選項D);(3)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4)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選項B}。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jù)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3.根據(jù)《企業(yè)破產(chǎn)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針對債務人處理財產(chǎn)的有關行為。管理人提出撤銷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A.債務人支付勞動報酬

B.債務人經(jīng)執(zhí)行程序?qū)鶆杖诉M行個別清償

C.債務人因經(jīng)營實務而支付賠償金

D.債務人為維系基本生產(chǎn)需要而支付水、電費

E.債務人支付人身損害賠償金

【答案】ADE

【解析】本題考核涉及債務人財產(chǎn)行為的撤銷與無效。債務人對債權人進行的以下個別清償,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債務人為維系基本生產(chǎn)需要而支付水費、電費等的;二是債務人支付勞動報酬、人身損害賠償金的;三是使債務人財產(chǎn)受益的其他個別清償。所以選項A、D、E正確。債務人經(jīng)訴訟、仲裁、執(zhí)行程序?qū)鶛嗳诉M行的個別清償,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人與債權人惡意串通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4.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情形有()

A.訂立合同時,隱藏真實情況的

B.履行合同時,不適當履行損害合同相對方利益的

C.合同訂立后,違反約定向他人泄漏合同中的商業(yè)秘密的

D.訂立合同時,提供虛假清況的

E.假借訂立合同,惡意磋商的

【答案】DE

【解析】本題考核締約過失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清況;(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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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綜合題

華興服裝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虧損,未彌補的虧損達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長李某決定2008年4月6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討論如何解決公司面臨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長李某發(fā)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內(nèi)容如下:討論解決本公司面臨的虧損問題,凡持有股份10萬股以上的股東直接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小股東不必參加。股東大會如期召開。有90名股東出席會議。會議議程為兩項:(1)討論解決公司經(jīng)營所遇困難問題的措施;(2)改選公司監(jiān)事2人,經(jīng)討論,大家認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無扭轉(zhuǎn)希望,經(jīng)表決,80名股東同意解散。會后,未出席股東大會小股東黃某認為公司侵犯了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

1.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定情形有()。

A.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認為必要時

B.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C.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

D.董事會議必要時

E.公司未彌補損失達實收股本總額1/3以上時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核臨時股東大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nèi)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shù)不足本法規(guī)定人數(shù)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載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說法,正確的有()。

A.股東無論持有股份多少,均有權參加臨時股東大會

B.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事項作出決議

C.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長李某召集,總經(jīng)理主持

D.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中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前30日通知股東

E.臨時股東大會通知應以董事會的名義發(fā)出,而不是以李某的名義發(fā)出

【答案】ABE

【解析】本題考核臨時股東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所以選項D錯誤。臨時股東大會應當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所以選項C錯誤。

3.根據(jù)《公司法》,下列關于公司解散決議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有關華興公司解散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股東過半數(shù)通過

B.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有關華興公司解散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股東2/3以上通過

C.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有關華興公司解散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D.有關華興解散會議,只能因股東大會作出

E.有關華興解散會議,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均可作出

【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公司解散決議。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絨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4.小股東黃某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有()。

A.參與公司決策權利

B.出席臨時股東會議的權利

C.參與股東管理的權利

D.知情權

E.查閱權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股東權利。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小股東也有權參加臨時股東大會,所以本案中黃某的知情權和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利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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