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蘇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發(fā)布了,江蘇省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各階段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江蘇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xiàn)將江蘇省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時間安排
2022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各階段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二、認定機構與受理范圍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各認定機構具體受理范圍請留意當?shù)亟逃姓块T的公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省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 具有本省戶籍;
2. 在本省居住,并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 在本省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 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4. 駐蘇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武警;
5. 港澳臺居民持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申請人員經(jīng)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省認定機構還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對有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根據(jù)具體事實作出認定結論。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蛘咂渌髮W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五)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具有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根據(jù)《退役軍人事務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延長2年有效期。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四、申請認定方式
1.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認定機構公布的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2. 申請人在網(wǎng)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wǎng)報系統(tǒng)提示簽字上傳,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
3. 所需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內容和提交方式詳見各認定機構通知公告。
五、其他
(一)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今年上半年已通過認定的人員,下半年不能申請認定。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申報、體檢和現(xiàn)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jīng)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wǎng)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_cert/dynamics?id=2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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