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肅白銀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4月26日-6月26日,現場確認時間6月24日-7月12日,詳情見下文。
現場確認
1.申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6月24日-7月12日8:30-11:30,14:30-17:30(非工作日除外)。
2.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網報后到申請人戶籍、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縣區(qū)教育局現場確認;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網報后到市教育局現場確認。
3.申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材料:①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證明原件;②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③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④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提交我市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白銀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當次有效。)
(4)2張一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照片與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
(4)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電子信息比對的,還須現場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須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②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5)申請人網報時通過認定信息系統(tǒng)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須現場提供;比對不成功的,還須現場提供以下材料:
①學歷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②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認定公告: 甘肅白銀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證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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