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上半年南通市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間及所需材料如下
2018上半年南通市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間及所需材料
現場確認時間:上半年4月19日至21日;下半年10月8日。
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報后自動生成,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二)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
(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另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在人事關系所在當地申請的需另提供人事關系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社保證明)。戶籍和人事關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一種。
(四)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可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異,申請人須提前到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注意:請根據申請時的身份提交相應材料。其中,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鑒定意見,其中有無犯罪記錄情況也可由公安部門填寫。應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全日制“專轉本”學生)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
(六)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下載打印)。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以及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 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 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 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 《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 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原件)。
6. 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應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七)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請人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參考通知:2018上半年南通市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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