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發(fā)布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行政法學)學科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公告,包括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形式、復試時間地點、復試名單及資格復核說明。
根據(jù)《華東政法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經(jīng)學院認真討論,制定本復試和錄取工作細則。本公告針對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行政法學)學科的行政法學方向和公共衛(wèi)生法方向考生。
一、復試分數(shù)線
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每門專業(yè)課成績不低于60分,初試總分不低于204分。
二、復試考生名單
名單見原文。
三、復試形式
線下(現(xiàn)場)面試
四、復試安排
4月21日13:00-13:30,報到、資格復核,地點新教102
4月21日13:30起,專業(yè)能力面試、
外語能力面試,地點新教103
注:請考生從光復西路進入新教參加資格審查及復試。
五、資格復核
1.考生資格復核時,需提交以下資格審查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博士生準考證;
③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專家推薦書;
④學位學歷證書(含本科、碩士兩個階段,應屆碩士生還需提供學生證,同等學力人員提供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⑤碩士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chinadegrees.cn,進入“學位查詢”在線申請學位驗證,打印下載本人的學位認證報告);
⑥境外考生還須提交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⑦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學校所規(guī)定的材料;
⑧應屆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關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形式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承諾書。
3.報考類別為定向(專任教師或?qū)B毧蒲腥藛T)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在職證明。
4.外語語種為日語、俄語、德語的考生參加小語種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1.參加復試的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因疫情防控要求,請考生在開考前三十分鐘到達考場),不能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考場及候考場不允許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請考生按照工作人員指示將個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應提供行程碼和隨申碼“綠碼”進入校園;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本市和學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zhí)行。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2021年4月20日
原文鏈接:https://yjsy.ecupl.edu.cn/2021/0420/c3800a17886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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