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權的類型》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民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wǎng)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希賽網(wǎng)法考頻道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民法《物權的類型》知識點,民法精講系列教材將知識點分章節(jié)逐一解析,將知識融會貫通,高效備考。
(一)自物權與他物權
自物權,是指對“自己之物”享有的物權。所有權是自物權。
他物權,是指對“他人之物”享有的物權。亦即所有權以外的各種物權。
(二)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是指以實現(xiàn)標的物的使用和收益為目的而設立的物權。如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等。
擔保物權,是指為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而設立的定限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
(三)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
存在于動產之上的物權為動產物權,包括動產所有權、動產質權、留置權等。
存在于不動產之上的物權為不動產物權,包括不動產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不動產抵押權等。
區(qū)分意義:在權利變動上,不動產物權通常以登記為公示方法,而動產物權則以交付為公示方法;在權利行使上,由于不動產物權與社會公共利益緊密相關,故受到較多的法律限制;在爭議管轄上,不動產物權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的裁判機構管轄,而動產則不然。
(四)主物權與從物權
主物權,是指不依賴于其他權利而獨立存在的物權,如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
從物權,是指從屬于其他權利并為其服務的物權,如地役權、各種擔保物權。
區(qū)分意義:主要在于判斷某一物權在特定條件下是否成立及其歸屬如何。
(五)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
意定物權,是指由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設立的物權。如抵押權、質權。
法定物權,是指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而當然發(fā)生的物權。如留置權,船舶優(yōu)先權等。
區(qū)分意義:分清各種物權的成立要件和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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