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韶關初級會計職稱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請在2018年6月19日至7月6日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復核地點詳見下文附件。
2018年韶關初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復核通知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的社會保障局、市直和駐韶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考區(qū)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粵會考辦函〔2018〕8號)的規(guī)定,現將我市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時間
我市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時間為2018年6月19日至7月6日(工作日)。
三、復核地點
詳見《韶關考區(qū)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現場受理一覽表》。
四、復核依據
按韶財會【2017】12號文嚴格執(zhí)行按工作單位(學校)所屬區(qū)域或戶籍所在地報名
五、復核資料
(一)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18.jsp補打),該表上填有工作單位的需單位蓋章并簽意見。
(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生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香港、澳門居民為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四)外地戶籍待業(yè)人員報考韶關考區(qū)的,需提供在韶有效期內《居住證》或在韶就讀有效期內《學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
六、注意事項
(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有關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對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二)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及相關信息向本地區(qū)考生公告,認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初級資格成績合格考生的考后資格復核工作。
七、領證通知
領證時間請留意“韶關市人事考試網”——“領證通知”。
附件:韶關考區(qū)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現場受理一覽表
韶關市財政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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