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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轉考怎么辦理?

自考 責任編輯:楊銳頻 2020-12-03

摘要:根據(jù)《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辦法(試行)》可知, 河南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省繼續(xù)參加自學考試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轉考。轉考先辦理轉出手續(xù),再辦理轉入手續(xù),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shù)據(jù)交換平臺”(以下簡稱“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

第四章 轉 考

第十三條 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省繼續(xù)參加自學考試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轉考。轉考先辦理轉出手續(xù),再辦理轉入手續(xù),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shù)據(jù)交換平臺”(以下簡稱“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

考生申請省際轉考每年集中受理,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第十四條 申請轉往外省的辦理

一、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網(wǎng)上提交轉出申請。自考報名前3天為網(wǎng)上申請辦理轉出時間,辦理時間1天。

二、轉出考生應準確填寫轉入省(市)名稱和轉入省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姓名、專業(yè)代碼及專業(yè)名稱,如因個人信息不一致導致轉考到外省不成功,轉入省將考生考籍電子檔案退回,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將在下次自學考試報名前恢復我省考籍。

三、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根據(jù)考生申請,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guī)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轉考平臺”。

四、轉出要求

(一)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可辦理轉出手續(xù)。

(二)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出。

(三)已經(jīng)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試機構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四)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證書課程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五)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六)在轉入手續(xù)未辦理完結之前,轉出地應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tài)。

(七)在籍考生基本情況信息(含考生照片)不完整不得轉出。

五、考生轉出外省申請?zhí)峤怀晒Γ顷憽翱忌掌脚_”,通過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查詢轉出結果,考籍狀態(tài)為暫停。

六、考生申請轉出提交成功的,若想撤銷本次轉出,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當次申請辦理轉考時間內到所在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撤銷申請,進行轉出恢復。

七、考生轉出外省成功后,本省考籍將注銷。若考生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重新回我省參加考試,且未在外省參加考試的,應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到原考籍所在地級招生考試機構申請恢復河南考籍,并填寫《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出外省考生恢復考籍申請表》(附件一)。

八、考生網(wǎng)上辦理轉出外省不再收費。

第十五條 外省轉入辦理

一、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二、轉入電子檔案經(jīng)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外省轉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河南準考證號、轉出省準考證號、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我省專業(yè)考試計劃和課程信息進行比對,無誤后將自動合并成績。

三、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不需要現(xiàn)場申請辦理轉入手續(xù)。

四、外省轉入的考生登陸“考生服務平臺”輸入外省準考證號和轉出省名稱可查詢轉入信息,查詢是否轉入成功,核對轉入信息是否準確。

五、外省轉入考生應在我省取得??撇簧儆谖彘T,本科不少四門的課程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六、外省轉入課程我省未開考的成績將不予接收。

七、外省轉入的考生如基本信息比對不一致的不能進行考籍成績合并。經(jīng)考生本人再次向轉入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出申請?zhí)峤幌嚓P材料,對有關信息再次核對無誤后可進行成績合并。

八、考生外省轉入不再收費。

第十六條 省內轉考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到轉出地級招生考試機構現(xiàn)場申請辦理,不需要到轉入地辦理任何手續(xù)。省內轉考時間與轉出外省時間一致。

本文內容來源于《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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