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復查程序: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nèi)向當?shù)乜荚嚈C構(gòu)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gòu)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jié)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gòu)反饋考生。
需要注意的是: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yōu)槿笨嫉某?。
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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