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0年稅務師考試地點安排

稅務師 責任編輯:何思琪 2020-05-01

摘要:2020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安排在11月7日-8日,2020年全國共設知識點城市172個,其中新增安徽省宿州市等地級城市知識點23個,取消四川省自貢市、吉林省延邊朝鮮自治州知識點,有關山西2020年稅務師考試地點安排介紹如下。

一、山西2020年稅務師考試地點

太原市、臨汾市、運城市(新增)、晉中市(新增)、長治市(新增)、大同市

二、山西2020年稅務師考試時間

2020年11月7日

9:00—11:30  稅法(I)

13:00—15:30  稅法(II)

16:30—19:00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2020年11月8日

9:00—11:30  財務與會計

14:00—16:30  涉稅服務實務

三、2020年稅務師考試大綱

2020年稅務師考試大綱經(jīng)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審定,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協(xié)會印發(fā)。

>>>2020年稅務師考試大綱及變動情況匯總

四、試題練習

1、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偵查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一名偵查人員可以單獨訊問犯罪嫌疑人

B.偵查人員執(zhí)行逮捕,情況緊急時,不用出示搜查證,即可對犯罪嫌疑人的住處進行搜查

C.偵查終結時,對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作出不起訴決定

D.對延期審理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1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

E.補充偵查是每個案件都必須進行的活動

『正確答案』BD

2、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刑事訴訟證據(jù)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fā)現(xiàn)有應當排除的證據(jù)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jù)

B.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jù)的,可以進行調查核實

C.行政機關在行政執(zhí)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等證據(jù)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

D.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jù)的,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E.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認為可能存在《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jù)情形的,應當宣布休庭,并報請本院院長決定是否采用

『正確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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