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考生滿足社工報考工作年限要求但暫時沒有工作單位的話,報名表可以找之前的工作單位或者人才市場蓋章,應屆畢業(yè)生的話則可以以學校為單位,找學校蓋章。由于社會工作師報考是由各地人事單位負責,具體相關要求還請以當地相關單位規(guī)定為準。報考社會工作師都需要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可直接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可直接報考中級社會工作師,其他則必須滿足從事社會工作師并開具社會工作師證明。
社會工作證明一般可通過社區(qū)居委會、街道處、民政部、養(yǎng)老院、福利院等社會工作單位開具證明。社會工作師報考階段設置“資格審核”環(huán)節(jié),要求滿足社會工作要求的考生出具相應的社會工作年限證明方可進行報名。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全日制學歷只能從畢業(yè)后開始計算工作年限(實習期不能計算在內);非全日制學歷,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則可以累加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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