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肇慶人社局發(fā)布了“關于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后復核提交資料的通知”,內容詳情如下:
關于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考后復核提交資料的通知
肇慶報名點考生:
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8月10日公布,但尚未收到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后資格預復核的通知》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如您已達到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請按要求提交報名資料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考試各科目暫定合格標準:各級別各科目暫定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提交報名資料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考生請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區(qū)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一樓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0758-2271231。
三、復核送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一份(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此表要經單位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見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
四、注意事項
敬請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
1.考生報考承諾書.doc
2.工作簡歷表.doc
3.代辦委托書.doc
(來源: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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