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常用條件,有效期為3年。根據(jù)考試中心通知要求,教師資格證考試面試合格者,由考試中心頒發(fā)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不再統(tǒng)一發(fā)放紙質證明,合格考生直接通過考試中心網(wǎng)站查詢、打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提供給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部門使用。
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教師資格的依據(jù)。已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符合認定條件的,可在每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向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認定報名網(wǎng)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具體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認定條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擬報名市(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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