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內蒙古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是什么時候?在哪里領取證書?希賽網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20秋季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教育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敬請關注希賽網教師資格頻道。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20﹞66號)和赤峰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現(xiàn)就我旗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具有巴林右旗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巴林右旗,符合申報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二)代收具有巴林右旗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巴林右旗的人員申報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材料。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fā)[2002]64號)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執(zhí)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
2.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旗面試考核;
4.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2019年參加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中等、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底。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幼兒園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以上標準;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授課的、母語非漢語者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yè)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yè)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凡在我旗2020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2020年開始,網報系統(tǒng)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在讀專升本學生和研究生)申請認定。
確認點選擇:申請高中以下教師資格人員確認點選擇巴林右旗教育局,申請高中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確認點選擇赤峰市教育局。
(二)現(xiàn)場確認
一.現(xiàn)場確認時間:11月16日至11月20日
二.現(xiàn)場確認地點:巴林右旗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
三.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明
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需提交復印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需提交復印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以及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提供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經系統(tǒng)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提交復印件);“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提供高校《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或由檔案管理單位蓋章的《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復印件。
5.身體健康證明。現(xiàn)場確認經審核通過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證明由該醫(yī)院統(tǒng)一出具。
6.照片。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xiàn)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1.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12月5日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1)試講模式為模擬講堂,講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申請人自己準備申報學科相應的講課內容。
(2)申請高中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內容等另行通知。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jù)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和申請表各一份。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依據(jù)個人誠信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四)疫情期間高度重視疫情防控?,F(xiàn)場確認、統(tǒng)一體檢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環(huán)節(jié),人員會比較密集,申請人一定戴好醫(yī)用口罩、保持人和人之間距離,聽從政務大廳和醫(yī)院等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和應急措施。
原文鏈接:http://jyj.chifeng.gov.cn/xxgk/ggtz/28c39819_63ba_4320_9dce_535166106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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