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注意事項
2018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申請人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tǒng)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政策咨詢、現場確認及接受申請的時間、地點
1.政策咨詢:4月11日(9:00—12:00,13:30-17:00),申請人如有政策疑問可至杭州市上城區(qū)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點咨詢(也可電話咨詢),確定本人符合申請條件。
2.體檢: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至上城區(qū)中醫(yī)院(河坊街419號)進行體檢,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檢日期統(tǒng)一為4月16日,幼兒園、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檢日期統(tǒng)一為4月17日。當天體檢時間為上午7:30開始,9:30體檢抽血結束,抽血、B超為空腹項目。
隨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表(體檢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粘貼上與網報上傳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藍色水筆填寫好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項內容)。
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認定申請人體檢費用統(tǒng)一為200元/人,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未婚申請人體檢費用為275元/人,已婚申請人體檢費用為335元/人。
3.現場確認、接受申請:4月23-24日(9:00-12:00,13:30-17:00),申請人至杭州市上城區(qū)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點(杭州市上城區(qū)秋濤路242-2號秋濤發(fā)展大廈A樓4層46號窗口)提交相關材料,確認點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的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戶籍不在杭州市上城區(qū)的申請人提供);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并貼好照片。);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需填寫完整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7)體檢表一份(參加復檢的人員需自行攜帶體檢表,其他人員由上城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至醫(yī)院統(tǒng)一領取)。
(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戶籍不在杭州市上城區(qū)的申請人提供);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并貼好照片);
(6)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需填寫完整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8)體檢表一份(參加復檢的人員需自行攜帶體檢表,其他人員由上城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至醫(yī)院統(tǒng)一領取)。
四、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五、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guī)格為A4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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