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程序:網(wǎng)上申報及現(xiàn)場確認→擬認定人員公示→證書辦理→證書發(fā)放及材料歸檔→錯誤信息更正
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程序:網(wǎng)上申報及現(xiàn)場確認→擬認定人員公示→證書辦理→證書發(fā)放及材料歸檔→錯誤信息更正
一、網(wǎng)上申報及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員登錄重慶市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cq.cn)網(wǎng)上申報入口,進行網(wǎng)上申報,認定機構選擇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現(xiàn)場確認機構選擇所在高校。網(wǎng)上申報成功之后,申請人員自行在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本人簽字確認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所在高校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
(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份;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可以不提交此項材料,但需提交職稱證書或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六)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體檢表原件(體檢事宜由所在高校統(tǒng)一安排);
(八)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記照一張,規(guī)格為48mm×33mm,背景為紅底、白底或藍底,清晰可辨,必須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張貼的照片和網(wǎng)上提交的電子照片同底,照片須為沖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
材料(一)-(六)均使用A4紙張.
材料(一)、(二)雙釘裝訂,《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與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裝訂在一起,鑒定表在上,申請表在下,另外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單獨提交。材料(三)-(七)按順序裝訂,左上角單釘裝訂。
各高?,F(xiàn)場確認工作人員負責對上述材料進行初審。同時對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的電子信息進行核對。
二、擬認定人員公示
各高校對通過審核的擬認定人員名單在學校內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將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送至重慶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三、證書辦理
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證書編號、證書打印、以及審核各高校申報材料,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通過認定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證書發(fā)放及材料歸檔
各高校須安排專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和材料歸檔工作,務必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存入申請人員個人人事檔案,裝檔工作完成之后將《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歸檔記錄單》報送至重慶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五、錯誤信息更正
各高校對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錯誤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教師資格認定錯誤信息更正登記表》至重慶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更正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錯誤信息更正后須重新核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確保所有信息準確、一致,如需重新打印的,必須將原材料收回、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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