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海洋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復試要求

公共管理MPA 責任編輯:彭靜 2020-07-10

摘要:2020年,上海海洋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細則發(fā)布,包括復試時間、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流程、招生人數(shù)、錄取原則等具體信息,報考上海海洋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9]6號)及《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文件要求,結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工作部署和和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 2020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學選材的原則。做到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通過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按需招生。

2.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在對考生專業(yè)素養(yǎng)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考生思想素質和政治品德、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組織管理

1.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工作實際情況;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2.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和檢查,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3. 招生學院(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招生學院(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負責審核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工作。

4. 在招生學院(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各招生學院(單位)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yè))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應由5名以上本學科經(jīng)驗豐富的教師組成,其中組長1人。

三、復試對象

1. 達到“上海海洋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的考生。已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考生不需參加復試。

2. 達到我校各學院調劑要求并接收我校調劑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3. 經(jīng)審核通過后可以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破格復試考生具體要求如下:

(1)必須是第一志愿報考上海海洋大學的考生;

(2)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專業(yè)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現(xiàn)的考生;成績只單項破格,不雙項或多項破格;

(3)破格復試優(yōu)先考慮艱苦專業(yè)以及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

(4)符合條件的考生本人須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本人材料,經(jīng)校院二級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一)復試內容

1.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復試重在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及創(chuàng)新意識等方面內容。可設定以下考查指標: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情況等;

(3)綜合知識應用能力;

(4)外語能力(聽說、讀譯等);

(5)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

2.公共管理專業(yè)的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論相關知識的考核,考核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yè)課相關知識。加試科目內容通過網(wǎng)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4.復試成績?yōu)閺驮嚨母黜椏己顺煽冎停瑵M分100分。

5. 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6.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根據(jù)生源情況,原則上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7. 心理普查測試??忌趶驮嚽绊毜卿浘W(wǎng)址:http://www.bcxl.cn:8001,完成在線心理普查測試??忌缬鱿到y(tǒng)登錄或者測試問題,請致電58559439轉815,聯(lián)系人:楊老師。

(二)復試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全部采用線上(遠程網(wǎng)絡視頻)方式進行。

1. 選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tǒng)”作為復試平臺,具體要求詳見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2. 選用“騰訊會議”系統(tǒng)作為復試的備用平臺。請考生在輔機位設備上安裝好 “騰訊會議”軟件并注冊好用戶名。

3. 原筆試環(huán)節(jié)相關內容一并納入網(wǎng)絡遠程復試考核。

五、復試時間及資格審查

(一)復試時間

各招生學院(單位)擬定于5月中旬陸續(xù)開展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學院(單位)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二)復試資格審查

1. 參加復試考生須在(學信網(wǎng))“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tǒng)”上傳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為掃描件PDF文檔或照片電子版jpg文檔):

(1)應屆考生須上傳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

(2)往屆考生須上傳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在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

(3)已獲英語四級、六級證書者須上傳證書。

(4)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5)加蓋有考生所在單位(院系)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考生政審表(在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載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導師選擇表(在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招生信息下載模板)。

(7)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報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wǎng)絡教育考生,須上傳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wǎng)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上傳《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9)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按照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傳相應材料。

(10)報考學院(單位)所要求的其他復試材料。

考生須保證復試資格審查上傳的所有材料真實性,入學報到時須復核上傳材料的原件,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2.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接受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

六、調劑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收考生調劑。具體辦法以后續(xù)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執(zhí)行。

七、錄取

(一)錄取成績計算

1. 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錄取成績。

2.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復試成績*0.3 ,但公共管理專業(yè)的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0.3。

3. 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擬錄取名單由上海海洋大學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 復試中認定為違規(guī)違紀的不予錄取。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初試和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確認、復試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體檢

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體檢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以及《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jù)組織進行。

九、監(jiān)督與管理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3. 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guī)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一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學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滬城環(huán)路999號(臨港校區(qū))

招生監(jiān)督工作小組:021-61902764;郵箱:jubao@shou.edu.cn

研究生院:021-61900053;郵箱:yzbsh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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