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學院MPA錄取規(guī)則

公共管理MPA 責任編輯:彭靜 2020-07-09

摘要: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即將進入院校復試環(huán)節(jié),且報考2020年北京城市學院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以下是北京城市學院MPA錄取規(guī)則,包括錄取方式和不予錄取的幾種情況。

公共管理的復試總分為300分。具體分值為:時事政治及專業(yè)面試 ,滿分20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滿分100分。

總成績合成和錄取原則

1.各專業(yè)(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0%)排序,從到低分依次錄取??偝煽兎謹迪嗤?,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的面試成績排序。

有調劑考生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本專業(yè)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

報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zhí)行同一錄取標準。

2.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專業(yè)實踐能力考核成績低于滿分的60%;

(2)專業(yè)面試考核成績低于滿分的60%;

(3)復試總成績成績低于滿分的60%;

(4)同等學力加試低于滿分的60%;

(5)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考核缺考;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體檢不合格者。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錄取工作應積極落實,實事求是,在不影響培養(yǎng)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按計劃錄取。

4.擬錄取的考生除全日制學習方式非定向就業(yè)錄取類別外,均須簽訂相應的協議(后期請點擊相應類型進行下載),未按時提交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5.被錄取的全日制學習方式的非定向就業(yè)考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戶口將根據學校戶籍管理部門要求辦理,畢業(yè)時采取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調檔函將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fā)放,2020年9月1日(時間遵循疫情防控期間時間安排為準)前未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各專業(yè)(方向)原則上不破格復試,如確需破格,嚴格執(zhí)行、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破格工作的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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