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持有準考證可以在省內不同的地區(qū)報考,報考不同專業(yè)無需辦理改報專業(yè)手續(xù),持有兩個以上自考準考證的考生必須辦理合并準考證號手續(xù),將其中一個準考證號的合格成績轉移到另一個準考證號上,以后持有一個準考證就可以參加考試。
自考考生在考試的期間,因為某些原因,需要到其他的地區(qū)繼續(xù)參加考試的這部分考生可以將考籍檔案轉到該地區(qū)。或者是選擇的自考專業(yè),考生想要更改其他專業(yè),這種情況都是可以申請轉考的。
2019年下半年湖北自學考試轉考工作將于8月21日正式啟動。包括省內轉考、省際轉考(轉至外省、外省轉入),全部實行網上辦理。
自考跨省市轉考首先要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然后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自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