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京審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通過招生簡章,考生可了解到的招生信息包括該校的招生人數(shù)、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流程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4南京審計大學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報考條件、時間、、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京審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簡介
南京審計大學是我國唯一一所以“審計”命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為我國審計高等教育發(fā)源地之一,因審而立、為審而存、依審而興、靠審而強。學校創(chuàng)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為南京審計學院,2002年南京金融高等并入,2011年成為教育部、財政部、審計署與省人民政府“三部一省”共建高校,2013年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5年經教育部批準更為現(xiàn)名, 2021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需加強建設),2022年通過核查正式成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同年入選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B類建設高校。
學校現(xiàn)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生共1.8萬余名;專任教師1200余名,其中,正高職稱200余名,具有博士學位760余名;擁有浦口、莫愁兩個校區(qū),占地面積120萬平方米。中共審計署黨校、審計署審計干部教育學院位于浦口校區(qū)。
學校構建了以審計為品牌、經管法工文理等學科相互支撐、協(xié)同發(fā)展的學科專業(yè)體系?,F(xiàn)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統(tǒng)計學),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8個(工商管理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統(tǒng)計學、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公共管理學)、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13個(審計、會計、金融、工商管理、國際商務、法律、應用統(tǒng)計、電子信息、稅務、保險、國際中文教育、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擁有江蘇高校優(yōu)勢學科2個(工商管理學、應用經濟學)、江蘇省重點學科6個(統(tǒng)計學、理論經濟學、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公共管理學、馬克思主義理論)。連續(xù)三年在省研究生教育綜合評價中獲評A等。
一、招生計劃
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擬招收866人,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229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551人,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86人。公布的各專業(yè)擬招生人數(shù)僅供參考,最終招生人數(shù)將根據(jù)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我校實際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二、學制、與獎助
類別 | 學科/領域 | 學制 | 學費 (全學程) | 方式 |
學術學位 碩士研究生 | 所有學科 | 3年 | 2.4萬元 | 全日制 |
專業(yè)學位 碩士研究生 | 金融 | 2年 | 2萬元 | 全日制 |
應用統(tǒng)計 | 2年 | 2萬元 | ||
稅務 | 2年 | 2萬元 | ||
國際商務 | 2年 | 2萬元 | ||
保險 | 2年 | 2萬元 | ||
法律(法學) | 2年 | 2萬元 | ||
法律(非法學) | 3年 | 3萬元 | ||
國際中文教育 | 2年 | 2萬元 | ||
計算機技術 | 3年 | 3萬元 | ||
物流工程與管理 | 3年 | 3萬元 | ||
審計 | 3年 | 9萬元 | ||
會計 | 3年 | 9萬元 | ||
審計 | 3年 | 15萬元 | 非全日制 | |
工商管理(MBA) | 2.5年 | 9萬元 | ||
公共管理(MPA) | 5.7萬 | |||
工程管理(MEM) | 6.25萬 | |||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年 | 17萬 | 全日制 |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 金融 | |||
審計 |
最終收費以上級部門批復為準。
我校設置各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2萬元/年,審計長獎學金1萬元/年,國家助學金0.6萬元/年;學業(yè)獎學金一等1.2萬元/年、二等0.9萬元/年、三等0.6萬元/年、學業(yè)獎學金單項每項0.2萬元/年;“三助”崗位酬金約500元/月。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生)及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jù)本單位的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報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須于2023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請(過期不再接受申請),并附:①大學本科階段8門專業(yè)主干課程修讀合格的成績單原件(須由本科院校教務處或自學考試主管部門蓋章證明,也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并加蓋檔案復印證明單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發(fā)表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研究論文復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頁、知網檢索頁、正文)。經我校審核同意后,申請者方可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審核不通過或未經我校審核擅自報考者,不予準考。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報名網絡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負責。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shù)身份及定向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以定向就業(yè)形式報考。
9.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網上報名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3.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jù)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jù)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fā)現(xiàn)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打印準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考試和錄取
(一)初試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試地點由報考點確定。初試科目見《南京審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二)復試及調劑
復試及調劑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確定后另行公布。
(三)錄取
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
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考生,人事檔案須調入我校,否則不予錄取。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錄取各工作環(huán)節(jié)的有關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項,將會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告。
2.復試通知、擬錄取名單等材料不寄發(fā),請考生及時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并保持手機暢通。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我校研究生教育及設在浦口校區(qū)、莫愁校區(qū),住宿按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
5.未盡事宜,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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