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南師范大學化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二輪調劑) 復試方案,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國家A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華南師范大學按照1:1.5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按照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的要求,化學學院為做好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國家A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院按照1:1.5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具體復試名單請查看附件1。
二、復試時間與形式
我院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詳情可查閱附件2: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平臺操作手冊。詳細的復試安排等相關要求另行通知。復試時間為4月24日。
三、復試內容(每生不少于20分鐘)
復試包括復試科目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個部分,均通過網(wǎng)絡遠程復試進行。
第一部分.復試科目考核(滿分100分)
學院按照2023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命題與考核,考生口試作答。
第二部分.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包括以下三個部分內容:
(1)外語考核(20分)
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2)專業(yè)素質考核(6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yè)基礎知識、專業(yè)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和了解情況,以及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等。
(3)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20分)
重點考察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情況和社會實踐經(jīng)歷等,尤其要切實加強誠信評判,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四、招生計劃安排
序號 | 類型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1 | 學術型 | 70301 | 無機化學 |
2 | 70304 | 物理化學 |
五、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需提交個人資料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時間截止至當天正式復試前1h。
(一)考生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審查的材料需合并為一個 PDF 文件(多頁材料合并為一個 PDF 的操作辦法可復制鏈接觀看 https://v.douyin.com/eFJyU2w/);
(2)PDF 文件名設置為“專業(yè)名稱+考生驗證材料+考生編號+姓名”;郵件主題命名為“專業(yè)名稱+資格審查材料+考生編號+姓名”并發(fā)送到郵箱016yz02@scnu.edu.cn ,如:“專業(yè)名稱+資格審查材料 +1057****+李四”。
(3)材料需按下方清單通知要求的順序進行排序,若材料為雙面,正反兩面均需拍照,確保所提交的材料中文字圖像完整清晰。
(二)考生需驗證的材料
(1)身份證
(2)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查學生證,含網(wǎng)絡教育應屆生、自考本科應屆生),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政審表(下載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應屆生和暫緩就業(yè)/擇業(yè)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yè)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4)大學歷年成績表
(5)學歷認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屆生)
(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應屆生)
(7)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8)《誠信復試承諾書》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其中,各類考生需提交的材料(電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1)(2)(3)(4)(6)(8);
網(wǎng)絡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1)(2)(3)(4)(6)(8),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往屆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考生/擇業(yè)期考生):(1)(2)(3)(4)(5)(8);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包括應屆生和往屆生):還需要提交(7)。
※上述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材料涉及個人簽名處均須手寫簽名后再掃描,入學后需提交紙質版原件到我院復核。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jīng)專業(yè)指導組及我院簽署意見同意后報招生考試處備案。擬錄取后再補提交的申請無效。
(三)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yè)后 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按照華南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應在所報考專業(yè)公布復試名單前與我院聯(lián)系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由我院匯總提交給招生考試處審核。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復試前需向我院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材料,入學后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我院審核并留存復印件。
六、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公示擬錄取名單期間,擬錄取的考生需向我院郵寄醫(yī)院(二級甲等以上)的體檢報告原件(近3個月內有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jīng)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下載方式: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chǎn)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復試成績=(復試科目考核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來計算。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生分開排序,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yōu)錄取。
5.擬錄取名單需在網(wǎng)站公示十個工作日。
(公示網(wǎng)站:http://yz.scnu.edu.cn/)
八、其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入學三個月內,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在復查中表現(xiàn)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
九、聯(lián)系方式
1.咨詢電話
化學學院:020-39310380
網(wǎng)址:http://sce.scnu.edu.cn/
學校招生考試處:020—85213863
網(wǎng)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監(jiān)督辦公室電子郵箱:zsb03@scnu.edu.cn
原文鏈接:http://sce.scnu.edu.cn/a/20230424/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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