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東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各院、系、所: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加強和規(guī)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現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復試錄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錄取工作規(guī)范管理,確保擇優(yōu)選拔、公平公正。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考生的初試成績,提出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線;同時下達各院(系)招生計劃數,參考依據:國家發(fā)展需求,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學院師資力量、培養(yǎng)質量、生源情況、推免生接收情況及上一年度招生規(guī)模等。
3.各招生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為院長或系主任,成立復試錄取巡視監(jiān)督工作小組,組長為學院黨委書記。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根據本辦法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確定復試名單,報研招辦審核后對外公布。
4.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生均須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擬錄取名單經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討論通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對外公示。經教育部最終審定后,我校向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二、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院(系)須明確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含推免生)。對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可適度擴大復試差額比例,也可在學校復試基本線基礎上適當提高單科或總分,考生須達到該專業(yè)復試要求才能參加復試。對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經向研究生院申請批準后可按規(guī)定適量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
2.各院(系)嚴格按復試錄取工作細則規(guī)定組織復試,應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復試的內容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要求及評分規(guī)則等。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yè)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提前向考生公布。復試前,各招生院(系)對復試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籍(學歷)核驗。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3.復試面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且無直系親屬參加本院(系)復試,成員中至少有一名英語聽力、口語能力較強的專家,主要負責對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復試面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如有修改,必須簽名,復試過程要有現場記錄和簽字。復試結束后,各院(系)須將評分記錄等材料報送研招辦集中統(tǒng)一保管。
4.各院(系)的復試筆試和面試均須安排在標準化考場教室進行,全程監(jiān)控,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各院(系)須及時向所有復試考生公布復試結果。如考生有申訴或質疑,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應有專人對復試錄取結果負責解釋,復試錄取工作細則中須公布申訴電話和郵箱。
(二)復試方式、形式及內容1.復試方式根據教育部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現場復試方式。
2.復試形式和內容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專業(yè)課,滿分為150分,筆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試題由各招生院(系)自行命題并組織考試。
筆試科目應與招生目錄上公布復試科目一致。面試:滿分為150分,其中英語聽說能力一般占40分左右。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等進行測試。面試題目由各招生院(系)命制。
3.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包括大專畢業(yè)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yè)生),還需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院(系)指定,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參加后續(xù)的復試環(huán)節(jié)。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4.部分專業(yè)政治思想理論考試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滿分為150分)由復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和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加權計算,其中面試成績權重一般不超過50%。各院(系)對復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將不予錄取。
2.綜合成績(滿分為150分)由初試折算成績(按照滿分150分折算)和復試成績加權計算,其中復試成績權重一般占到30%—50%,具體權重由各招生院(系)在此范圍內自主確定。
(四)調劑
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滿足考生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我校個別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將依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接收調劑。我校按教育部相關政策制定我校調劑工作辦法,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和本單位網站公布。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調劑信息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對外發(fā)布,各院(系)不得單獨發(fā)布調劑信息。
三、錄取工作
(一)復試合格的考生是否錄取應以綜合成績排名為主要依據,院(系)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細則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各招生院(系)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己瞬缓细裾卟挥桎浫?。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役現退役(已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除外)以及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相關復試條件及優(yōu)先錄取政策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在錄取前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入學后不轉戶口、人事檔案等,畢業(yè)時按定向協議就業(yè)。
(五)“非全日制”碩士生在學校規(guī)定的修業(yè)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yè)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培養(yǎng)期間不享受助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畢業(yè)證書上注明“非全日制”學習方式;我校對非全日制碩士生不安排學生宿舍住宿。
(六)我校除流動助教生、支邊支教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學資格。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納入招生單位當年的招生計劃。
(七)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信息公開和監(jiān)督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對于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嚴格按照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二)各級領導干部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相關規(guī)定,依法正確履行各自的職責。各招生院(系)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jiān)督機制。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嚴明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三)學校加強復試錄取巡視監(jiān)督,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guī)事件,一律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原文鏈接:https://yzb.seu.edu.cn/2023/0321/c6676a439052/page.htm考研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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