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202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考博英語 責任編輯:田炯陽 2024-11-26

摘要:南京理工大學202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計劃、招生方式、公開招考報考條件、公開招考時間安排等相關內容,有報考意向的考生可以來了解一下。

一、招生計劃

2025年,我校擬招收博士生9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碩博連讀、公開招考),其中工程博士197名。招生專業(yè)與導師信息查看2025年博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和導師介紹。各學院實際招生人數(shù)將根據(jù)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我校招收的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形式均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各學院用于公開招考的招生計劃詳見附表,各學院導師的招生名額有限,報名前考生必須向報考學院和導師進行咨詢,了解報考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情況并征得導師同意后再報名。

二、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內外選拔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學資格的招生方式。

2、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面向校內在讀碩士生遴選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公開招考

(1)公開招考是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遴選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請-考核”方式遴選博士生。

(2)報考類別

公開招考的全日制學術博士(除專項計劃外)原則上僅招收非定向就業(yè)(非在職)博士生。對于創(chuàng)新能力較強、學術(科研)成果較為突出、招生導師認為具有較強培養(yǎng)潛質且同意推薦的在職人員申請報考,由學校統(tǒng)一審核同意后,方取得參加綜合考核資格。

公開招考的全日制工程博士計劃僅招收非定向就業(yè)(非在職)博士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計劃僅招收定向就業(yè)(在職)博士生。

三、公開招考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yè)或取得碩士學位)??忌阡浫‘斈耆雽W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位的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3、同等學力者必須具備下述條件:獲得學士學位后6年或6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計算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已進修完成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碩士生學位課程(由研究生院出具課程成績單)。

4、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5、有兩名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書面推薦意見,推薦人不能為報考導師。

6、符合《南京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中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

7、報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一般來自大型企業(yè)、重要科研院所等單位,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其所在單位承擔的國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項目中擔任技術骨干或管理骨干。

四、報考類別和入學時間

1、考生報名時應準確填寫報考類別,一經確認,不得隨意更改:

(1)非定向就業(yè):錄取前,我校須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學生畢業(yè)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2)定向就業(yè):錄取前,我校須和考生及其定向就業(yè)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不轉戶口、人事檔案等,學生畢業(yè)后回定向單位或地區(qū)就業(yè)。

2、考生應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慎重選擇入學時間(春季2025年3月或秋季2025年9月),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往屆碩士生須選擇春季入學;應屆碩士生應根據(jù)實際畢業(yè)時間選擇春季或秋季入學,且必須在博士生入學前取得碩士學歷或學位證書。

五、公開招考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6日~12月23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

3、報名材料:

(1)《南京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報結束后生成)。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

(3)本科及碩士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院或學校學習成績管理部門公章),英語水平證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證書復印件或成績單)。

(4)學歷學位證明:

(a)取得碩士學位考生: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畢業(yè)證書(同時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yè)證書如無可不附);本科階段的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yè)證書(同時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無可不附)。

(b)應屆碩士生考生: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階段的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yè)證書(同時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無可不附)。

(c)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同時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士學位證書及碩士學位課程成績單原件。

如果是國(境)外學歷,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5)代表學術水平的證明材料(論文、專利、著作等成果)。

(6)考生個人陳述(包含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研修計劃)。

(7)申請專業(yè)領域內兩位教授的推薦信。

(8)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簡介及研究進展)。

將以上申請材料按順序掃描成1個pdf文檔于12月24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報考學院郵箱(聯(lián)系方式見附表)。

(二)資格審核

2024年12月29日前,各學院組成材料審核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評估,對其報考資格、基本素質和科研潛質進行初選,綜合初選結果和招生導師的意見,提出進入綜合考核階段的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公布。

(三)綜合考核

2025年1月8日前,具體安排見各學院通知。

同等學力考生須在綜合考核前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在綜合考核時須加試報考學科專業(yè)兩門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四)相關費用

報名費120元,綜合考核費80元。繳費方式:報名費120元,2024年12月24日前登陸博士報名系統(tǒng),在“審核、材料”一項中點擊交納報名費,逾期未交視為報名無效;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在學院公示綜合考核名單3日內登陸博士報名系統(tǒng),在“準考、考試”一項中點擊交納考核費,交納綜合考核費80元,逾期未交視為放棄考核資格。

六、錄取

1、我校根據(jù)2025年招生規(guī)模、考生申請材料、導師考核和綜合考核成績等,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

2、非定向就業(yè)考生在擬錄取資格確定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人事檔案調轉手續(xù),經審查合格,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未按規(guī)定辦理人事檔案調轉手續(xù)和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定向就業(yè)考生須在錄取前由我校與考生及所在單位簽訂三方培養(yǎng)協(xié)議,定向就業(yè)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而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擬錄取的考生分為春、秋兩季入學,入學報到時須交驗本人錄取通知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原件(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需交驗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七、學制、學費及獎助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學制為4年。

2、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guī)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學費,全日制博士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學費標準為20000元/生·學年。

3、學校面向非定向就業(yè)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助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三助”津貼、研究生困難補助、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保障學生的學習生活。具體見我校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管理辦法。

4、博士生可申請國家公派留學項目,經國家留學基金委遴選批準后可至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進行聯(lián)合培養(yǎng);學校每年資助優(yōu)秀博士生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

八、其他說明

1、如教育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調整,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予以公布。

2、定向就業(yè)博士生不安排住宿,考生應慎重決定后選擇報考。

3、對于在博士生報名、考核和招生錄取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學校視具體情況對其作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核資格、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等相應處理。

九、各單位招生計劃

1、各單位公布的公開招考計劃根據(jù)2024年招生計劃制定,僅供參考。各學院實際公開招考招生人數(shù)將根據(jù)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公開招考計劃中不含碩博連讀生和直博生招生計劃。

2、專項計劃

(1)“與科研院所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含在公示的公開招考計劃中,招生專業(yè)為數(shù)學、物理、力學、光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和兵器科學與技術等相關學科,聯(lián)合培養(yǎng)單位包括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五研究院和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報考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的考生,報考前須咨詢報考學院。優(yōu)先接收聯(lián)合培養(yǎng)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

(2)“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招收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生,招生專業(yè)為我校各博士招生專業(yè)(以招收工科博士為主)。公開招考計劃中不含“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該計劃根據(jù)報考人數(shù)和報考專業(yè)統(tǒng)籌分配。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必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區(qū)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同意,并通過“全國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管理平臺”審核。

(3)“軍地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我校與陸軍工程大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的專項計劃。該計劃根據(jù)聯(lián)培單位的需求統(tǒng)籌分配,含在各學院招生計劃中。學生在讀期間按照雙導師制模式培養(yǎng),由雙方導師共同制定培養(yǎng)計劃,在我校完成課程學習后至陸軍工程大學進行課題研究和科研實踐工作。報考的導師和研究方向詳見附件4。

學院

學術博士計劃

工程博士計劃

機械工程學院

35

25

環(huán)境與生物工程學院

13

7

化學與化工學院

41

20

電子工程與光電技術學院

20

17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43

13

經濟管理學院

19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17

11

自動化學院

20

9

物理學院

13


公共事務學院

6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18

15

瞬態(tài)物理全國重點實驗室

4

2

馬克思主義學院

13


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7

2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3


微電子學院

15

2

注:機械工程學院計劃含設計藝術與傳媒學院、安全科學與工程學院計劃;化學與化工學院計劃含安全科學與工程學院計劃;經濟管理學院計劃含知識產權學院計劃。

如需查看附件,請見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https://gs.njust.edu.cn/zsw/38/2e/c4588a34206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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