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招生考試工作方案

考博英語 責任編輯:張雪丹 2023-04-26

摘要: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所有擬錄取考生經公示、政治審查、資格審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錄取,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根據(jù)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做好今年博士研究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考生至上,以人為本”的原則,細致周到地設置科學合理的考試流程。全面做好考試錄取工作,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考試過程管控、嚴肅考風考紀,加強違規(guī)違紀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同一培養(yǎng)單位需采用同一標準進行考試。

(五)嚴格按照當年招生章程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機構

1.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汪明義校長任組長,王川副校長任副組長,研究生院院長雍彬、紀委辦公室負責人張曉宏、研究生院副院長霍小軍為成員,根據(jù)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規(guī)定,制定學校博士研究生考試工作方案,負責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

2.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王川副校長為組長,黨政辦公室(學校保密辦公室)主任康勝、研究生院院長雍彬、研究生院副院長霍小軍、網絡與信息化管理處負責人張松、宣傳部負責人汪春陽、后勤服務管理中心主任趙建、計劃財務處負責人李興聰、保衛(wèi)處負責人李海為成員。各單位相互配合,做好考試期間各種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考生繳費、考試期間校內交通疏導等工作,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輿情防控應急預案》《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地震火災防控應急預案》和《四川師范大學流感防控措施》履行職責。

(二)培養(yǎng)單位組織機構

1.成立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一般院長為組長,成員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及相關人員。全面負責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包括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后勤保障小組開展相應工作,及時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各類突發(fā)事件并接受其工作指導,隨機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負責本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一般負責人由教授擔任,成員由博士生導師、外國語言專家組成,總人數(shù)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等應急服務工作)。

2.成立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培養(yǎng)單位黨委書記為組長,成員包括紀檢工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負責對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督查,包括復試辦法、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考風考紀、投訴處理等。

3.成立培養(yǎng)單位后勤保障小組,負責復試期間設備調試、場地布置、應急處理等后勤工作,遇突發(fā)事件需及時向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匯報。

三、工作實施

(一)“申請—考核”、“碩博連讀”類

按《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通過“申請—考核”錄取的考生,須將全部人事檔案轉移至培養(yǎng)單位黨委。未被“申請—考核”方式錄取的考生,可再按“普通招考”類方式的要求和報考程序參加考試。

(二)“普通招考”類

包括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

(1)初試對象

資料審核通過且完成資格確認的考生,以及未通過“申請—考核”類的申請者,名單在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初試時間、地點及內容

(3)準考證領取

考生可于4月18—26日(工作日)期間到獅子山校區(qū)新職工大樓30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領取,也可考試前領取,不再郵寄。請留意查看4月26日研究生院官網公布的具體考場安排。

2.復試

(1)復試對象: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2)復試方式、時間及內容

線下復試,可初試后進行,也可待初試成績公布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和內容由培養(yǎng)單位自行安排,須提前告知考生。

(3)復試要求

①各培養(yǎng)單位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實施具體復試工作。招生復試小組長就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對小組成員進行業(yè)務指導,保證招生質量。

②復試命題工作一般由招生復試小組完成,每一科試題需兩名以上老師命制,其中一人為該科目命題小組長,且每人只能參加一門科目試題的命制。

③復試時間: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一般不少于5分鐘,專業(yè)考核(含攻讀博士期間預研究計劃)一般不少于15分鐘。

④跨專業(yè)、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安排。

⑤復試工作現(xiàn)場關閉通訊工具,全程錄音錄像,培養(yǎng)單位保存視頻資料一年以備查;各招生復試小組成員僅根據(jù)考生作答情況獨立評分,試題、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記錄等材料密封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3.考生成績構成

(1)初試成績滿分300分。其中外國語滿分100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均為100分。外國語成績只劃定最低分數(shù)線,不計入綜合成績;政治理論科目成績須達到及格成績以上(免試考生除外),不計入綜合成績。

(2)復試總成績滿分200分。其中專業(yè)考核(含攻讀博士期間預研究計劃)滿分18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專業(yè)考核成績低于108分或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低于12分者,不予錄取。

(3)綜合成績=初試業(yè)務課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如考生綜合成績并列,則按兩門初試業(yè)務課總成績進行排序;如兩門初試業(yè)務課總成績并列,則再按預研究計劃成績排序;如仍出現(xiàn)并列排名,培養(yǎng)單位可以根據(jù)招生章程規(guī)定的測試內容進行加試。

4.成績查詢及復核: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后期通知。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培養(yǎng)單位按要求審核考生提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掃描件、初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家推薦信、畢業(yè)論文、政審材料、個人簡歷、獎勵專利、預研究計劃、手寫簽名的《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

2.“申請—考核”“碩博連讀”復核通過者,復審無誤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網上公示;“申請—考核”未通過的申請者和“普通招考”類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進行考試。

3.初試前一周內,培養(yǎng)單位需按要求將初試專業(yè)課試題命制完畢。

4.復試開始前7個工作日內,培養(yǎng)單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報培養(yǎng)單位招生工作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復試安排和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安排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統(tǒng)一對外公布在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各培養(yǎng)單位再從此網站轉載。

5.復試開始前3個工作日內,各培養(yǎng)單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公布的本單位復試安排、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本單位咨詢信訪投訴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2個以上)等。

6.培養(yǎng)單位在初試結束后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地點進行評卷。

7.復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各培養(yǎng)單位將復試結果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即①通過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提交成績。②后臺審核通過之后,下載“審核稿”簽字蓋章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③下載考生成績公示表,進行公示。④各項密封材料。

8.擬錄取考生履行手續(xù)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培養(yǎng)單位或學科(專業(yè))核定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忌盏綌M錄取通知后,按下列要求履行手續(xù):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四川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785098750)和《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于6月10日前將與工作單位簽好的定向協(xié)議寄達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寄達所在培養(yǎng)單位黨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簽訂定向協(xié)議,但須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網址下載打印調檔函或下載《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于6月10日前將本人全部人事檔案或《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寄達報考培養(yǎng)單位黨委。

(3)所有擬錄取考生

6月10日前,所有擬錄取考生①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四川師范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審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將工作或學習單位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填寫完善后寄達所在培養(yǎng)單位黨委。②就近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或校醫(yī)院,按教育部統(tǒng)一體檢項目要求進行體檢, 體檢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885743196153)交各自培養(yǎng)單位黨委。

四、錄取安排

(一)“申請—考核”類申請者的錄取辦法及程序,嚴格按照《四川師范大學“申請—考核”選拔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試行)》和各培養(yǎng)單位錄取辦法執(zhí)行。

(二)“碩博連讀”類申請者的錄取辦法及程序,嚴格按照《四川師范大學碩博連讀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試行)》和各培養(yǎng)單位錄取辦法執(zhí)行。

(三)“普通招考”類考生的錄取辦法及程序,嚴格按照《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培養(yǎng)單位錄取辦法執(zhí)行。

(四)所有擬錄取考生經公示、政治審查、資格審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錄取,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五、紀律要求

(一)實行責任制度。四川師范大學是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培養(yǎng)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培養(yǎng)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本培養(yǎng)單位直接責任人。各級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xié)調、親自督查,全程參與、全程管理,杜絕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各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要及時發(fā)現(xiàn)、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格執(zhí)行“誰違規(guī),誰責任;誰發(fā)布,誰解釋”的原則,考生、培養(yǎng)單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均需分別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責任書》《四川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承諾書》。

(三)實行監(jiān)督巡視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選派人員,通過現(xiàn)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及時糾正不規(guī)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四)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各培養(yǎng)單位須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不公布擬錄取結論)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按照“誰公開、誰負責、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核和咨詢解釋工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公示全校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五)實行復議制度。如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在復試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實名提出申訴。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組織適當范圍的再次復試。入學后3個月內,各培養(yǎng)單位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形式可為筆試、技能測試),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學籍。

(六)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報考者有直系血親或者利害關系的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此項工作。

(七)實行違規(guī)嚴懲制度。各培養(yǎng)單位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教育宣傳,嚴防舞弊。任何形式泄露復試試題相關信息、違反復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和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文件要求嚴肅處理。如有必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八)監(jiān)督舉報電話或地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28-84760693 ,地址為四川成都錦江區(qū)靜安路5號,郵編為610068,電子郵箱為2563408015@qq.com。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28-84760624

六、其他事項

(一)各培養(yǎng)單位應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二)考生繳費按照網站相關提示進行(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收費標準:初試180元/生,復試120元/生,加試80元/生。體檢費以體檢醫(yī)院收費為準。

(三)以上辦法教育部、四川省考試院如有調整,當作相應調整。

(四)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173476260046593
更多資料
更多課程
更多真題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本網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考博英語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yè)教育24年

項目管理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廠商認證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
咨詢在線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