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建法規(guī)知識點:無效施工合同

工程法規(guī) 責任編輯:胡媛 2024-03-27

摘要:為了幫助考生備考2024年二建工程法規(guī),希賽小編整理了2024年二建法規(guī)知識點,以下為2024年二建法規(guī)知識點:無效施工合同。

很多考生在備考2024年二建工程法規(guī)考試,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4年二建法規(guī)知識點:無效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

考點: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影響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有效。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法律后果承擔方式:①予以返還;②折價補償;③賠償損失。

考點:無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結算(★★★★)

驗收結論工程款結算方式
合格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不合格修復后合格,發(fā)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修復后不合格,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發(fā)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考點:建設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及開工通知

(1)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

(2)監(jiān)理人應在計劃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發(fā)出開工通知,工期自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

(3)當事人對建設工程開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

情況開工日期
一般情況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開工時間推遲的
開工通知發(fā)出后,尚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
承包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實際進場施工時間
發(fā)包人或者監(jiān)理人未發(fā)出開工通知,亦無相關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綜合考慮

2、竣工日期:

爭議情況竣工日期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
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fā)包人拖延驗收的提交驗收報告之日
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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