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局定于12月13日開始發(fā)放省直考區(qū)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證書
本局定于12月13日開始發(fā)放省直考區(qū)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證書。
一、辦理證書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準考證(準考證丟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
(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用于資格復審)。
(四)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1份(附見2)。
(五)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景無顏色要求)。
(六)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以上相關材料。
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經(jīng)證書管理部門蓋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二、領取證書時間: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辦理時間為2016年12月20、22日。
三、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太原北街2號綜合樓B座(遼寧省人事考試局一樓大廳第4窗口辦理)。
乘車路線:216、252、324、399、328、255、295、271、249、281、243、263、沈撫城際巴士、282、288、鐵西新區(qū)至西塔站下車;262至老道口站下車(西塔白塔對面,橋下紅樓即是)。
附件1: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省直考區(qū)).
提示:
1、省直考區(qū)是指:報考時選擇“遼寧省省直考區(qū)”或“遼寧省省直審核點”或在遼寧省人事考試局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
2、公布的省直考區(qū)人員名單里沒有,但確已合格的人員視為各市考區(qū)合格人員。例如:報名時選擇“遼寧省沈陽市”或在沈陽市考試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沈陽市考區(qū)合格人員,其他市依此類推。
3、各市考區(qū)合格人員的證書由各市證書管理部門負責,各市發(fā)證網(wǎng)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wǎng)》“站內(nèi)公告”發(fā)布的“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wǎng)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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