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距離下半11月的人力資源考試還剩2天,望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復習做題時間。下面是希賽網為大家歸納匯總的考試重點。希賽網在此預祝各位考生考試過關,順利領證!
四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點: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現,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一)勞動合同的協議解除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 |
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 |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
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 1.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 |
隨時提出,不承擔經濟補償的條件 |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需舉證。且此種情況在試用期滿后不再適用。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無效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或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的條件 |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注意:醫(yī)療期期限的具體規(guī)定)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協議的。 |
經濟性裁員的條件 | 裁員20人以上或者裁員不足20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要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guī)定 | 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
(四)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不得無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條件: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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