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考歷年真題是最好的復習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體現(xiàn)出知識點和命題規(guī)律,也對考生的復習技巧方面有著導向作用,做歷年真題就是做來年真題。為幫助大家備考,希賽網(wǎng)法考頻道為大家整理了歷年法考真題,一起來練習下吧。
“做歷年真題就是做來年真題”,通過歷年真題的學習,可以感性認識司法考試的題型、命題風格、各學科分值分布、考察的重點及難易程度。雖然今年只是客觀題全面推行機考,但是,也在副省級城市或省會城市考區(qū)的5個知識點,試點主觀題考試機考,可以看出計算機化考試已經(jīng)是今后司法考試的一個趨勢,大家現(xiàn)在也可以多多模擬,來適應計算機化的考試環(huán)境。
一、單項選擇題
1.甲以殺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見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開車送乙前往醫(yī)院。途中等紅燈時,乙聲稱其實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車逃走,三小時后死亡。后查明,只要當時送醫(yī)院就不會死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不對乙的死亡負責,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結果發(fā)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結果不能歸責于甲的行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車逃走,應以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論處
【答案】A
【知識點】犯罪中止;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危害行為(不作為)
【解析】甲殺人后,心生悔意,開車送被害人乙前往醫(yī)院,只要當時送到醫(yī)院乙就不會死亡,這些情況表明甲的行為在客觀上屬于故意殺人的中止行為,能否成立中止犯,取決于死亡結果的發(fā)生與甲的殺人行為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如果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就不能要求甲對死亡結果負責,甲就有成立中止犯的余地。
甲放毒蛇咬乙的行為具有致乙死亡的危險性,但是,題目交代“只要當時送醫(yī)院就不會死亡”,因此,甲的行為足以避免乙的死亡。乙聲稱想死、放棄救治,這一介入因素過于異常,—般人都會積極配合治療),主要是異常的介入因素(乙主動放棄治療)導致了死亡結果的發(fā)生,根據(jù)相當因果關系理論,應當認定死亡結果與甲的殺人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既然甲開車將乙送醫(yī)的行為足以避免乙的死亡,則應認定甲屬于“自動有效地防上犯罪結果發(fā)生”,其行為成立犯罪中止。
根據(jù)客觀歸責理論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責理論,對于精神狀態(tài)正常的成年公民,刑法并不過問其純粹的自殺行為,只要被害人自愿地選擇死亡。那么,對死亡結果的發(fā)生就應由被害人自我負責,而不能要求其他人負責,雖然甲的行為也創(chuàng)設了乙死亡的危險,但是,這一危險是只要將乙送到醫(yī)院就完全可以消滅的,被害人“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車逃走,死亡結果屬于其自殺行為所致,不應歸責于甲,而應由乙自我負責。甲在能夠殺死乙的前提下自動消除了犯罪既遂的危險,符合中止犯的立法精神,應當成立中止犯。
2.律師趙某接受律師事務所指派,為某公司股票上市提供法律意見。趙某在接受該公司的10萬元財物之后,提供了虛假的法律意見書,導致不具備上市條件的該公司取得上市資格,嚴重損害了股東利益。趙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受賄罪
B.《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的公司、企業(yè)、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
C.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D.《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的公司、企業(yè)、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應當數(shù)罪并罰
【答案】C
【知識點】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解析】本題考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認定。受賄罪是指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趙某不是工作人員的身份,不構成受賄罪。A錯誤。
根據(jù)《刑法》第163條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入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趙某收受賄賂提供虛假法律意見書是為公司謀取利益,不構成非工作人員受賄罪,B錯誤。
第229條第一款規(guī)定:“承擔資產(chǎn)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及其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甭蓭熩w某故意提供虛假法律意見書使該公司具有上市條件,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C正確。
第229條第二款規(guī)定;“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睂w某應該是從重處罰而不是數(shù)罪并罰,D錯誤。
3.甲、乙為朋友。乙出國前,將自己的借記卡(背面寫有密碼)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購物,將卡中1.3萬元用完。乙回國后發(fā)現(xiàn)卡里沒錢,便問甲是否用過此卡,甲否認。關于甲的行為性質(zhì),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侵占罪
B.信用卡詐騙罪
C.詐騙罪
D.盜竊罪
【答案】B
【知識點】信用卡詐騙罪
【解析】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乙將借記卡交給甲保管,只意味著將借記卡本身交由甲保管,并不意味著將卡里的1.3萬元錢也交給甲保管,因為錢屬于銀行特定工作人員占有。因此,甲冒用乙的信用卡進行刷卡消費的行為成立信用卡詐騙罪,而不成立侵占罪。
C選項錯誤。甲的行為符合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成立信用卡詐騙罪,不再認定為詐騙罪,因為詐騙罪條文明文規(guī)定:“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p>
D選項錯誤。甲的行為也不成立盜竊罪,因為甲是通過欺騙收銀員的方式騙得了財物,理應成立詐騙罪。如果甲使用該信用卡到自動取款機上取錢,則成立盜竊罪。
4.甲在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法院依法判處罰金并賠償被害人損失,但甲的財產(chǎn)不足以全部支付罰金和承擔民事賠償。下列關于如何執(zhí)行本案判決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刑事優(yōu)先,應當先執(zhí)行罰金
B.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C.按比例執(zhí)行罰金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D.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后減免罰金
【答案】B
【知識點】賠償經(jīng)濟損失與民事優(yōu)先原則
【解析】根據(jù)《刑法》第36條第2款規(guī)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chǎn)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chǎn)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盉正確。
5.李某花5000元購得摩托車一輛,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車,李同意。王某借用數(shù)周不還,李某礙于情面,一直未討還。某晚,李某乘王某家無人,將摩托車推回。次日,王某將摩托車丟失之事告訴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賠償。李某故意隱瞞真情,稱:“你要賠就賠吧。”王某于是給付李某摩托車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敗露,又將摩托車偷偷賣給丁某,獲得款項3500元。李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盜竊罪
B.詐騙罪
C.銷售贓物罪
D.盜竊罪和詐騙罪的牽連犯
【答案】A
【知識點】盜竊罪和詐騙罪
【解析】本題考查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qū)分。李某將王某合法占有的他的財產(chǎn)盜取回來也成立盜竊罪,因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他人占有的財物,而且李某的行為妨害了利用,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詐騙罪是指是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使對方產(chǎn)生認識錯誤,對方基于認識錯誤處分了財產(chǎn),從而使得行為人獲得或者使第三者獲得財產(chǎn),被害人遭受財產(chǎn)損失的行為。根據(jù)題目可知,李某在張某告知其丟失摩托車之后并沒有道出實情,使張某陷入認識錯誤賠償4000塊,成立詐騙罪。但是這兩個行為只侵犯了一個法益,是狹義包括的一罪,從一重罪處罰,定盜竊罪,A正確。
6.甲男(15周歲)與乙女(16周歲)因缺錢,共同綁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萬元贖金。甲擔心丙將來可能認出他們,提議殺丙,乙同意。乙給甲一根繩子,甲用繩子勒死丙。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甲、乙均觸犯故意殺人罪,因而對故意殺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觸犯故意殺人罪,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對乙應以綁架罪論處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殺害丙,故對乙雖以綁架罪定罪,但對乙不能適用”殺害被綁架人”的規(guī)定
D.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對乙以綁架罪論處,與二人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答案】C
【知識點】綁架罪、故意殺人罪、共同犯罪的認定
【解析】甲、乙共同綁架。在共同犯罪中,按照部分實行全部責任原則,乙雖然沒有親自動手殺丙,但幫助甲實現(xiàn)了殺人行為,甲、乙構成故意殺人行為的共犯。根據(jù)《刑法》第17條的規(guī)定,不滿16周歲的人對綁架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須對故意殺人行為負刑事責任。A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
BD正確。根據(jù)《刑法》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在本案中,甲乙共謀綁架并殺害被害人,二人在故意殺人罪的范圍內(nèi)成立共犯。但甲只對其故意殺人的行為負刑事責任,對綁架不負刑事責任,因此只成立故意殺人罪;對乙則以綁架罪論處,按照“綁架并殺害被綁架人”的規(guī)定處罰,二者并不矛盾。
二、多項選擇題
7.關于敲詐勒索罪的判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將王某殺害后,又以王某被綁架為由,向其親屬索要錢財。甲除構成故意殺人罪外,還構成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想象競合犯
B.飯店老板乙以可樂兌水冒充洋酒銷售,向?qū)嶋H消費數(shù)十元的李某索要數(shù)千元。李某不從,乙召集店員對其進行毆打,致其被迫將錢交給乙。乙的行為構成搶劫罪而非敲詐勒索罪
C.職員丙被公司辭退,要求公司支付10萬元補償費,否則會將所掌握的公司商業(yè)秘密出賣給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D.丁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工作人員劉某10萬元。獲取不正當利益后,丁以告發(fā)相要挾,要求劉某返還10萬元。劉某擔心被告發(fā),便還給丁10萬元。對丁的行為應以行賄罪與敲詐勒索罪實行并罰
【答案】ABCD
【知識點】敲詐勒索罪
【解析】本題考查敲詐勒索罪的認定。敲詐勒索行為構成:行為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實行恐嚇威脅導致對方產(chǎn)生恐懼心理而交付財物。詐騙行為構成:行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實施欺詐行為導致對方產(chǎn)生認識錯誤從而處分財產(chǎn)。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同時具有恐嚇和欺詐的性質(zhì),令被害人既產(chǎn)生恐懼心理又陷入認識錯誤,那么就構成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的想象競合。所以甲殺害王某后謊稱綁架汪某勒索財物的行為既有恐嚇又有詐騙,構成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想象競合,A正確。區(qū)分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可從兩方面著手:(1)行為手段不同。搶劫罪中的暴力要求達到了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而敲詐勒索罪的暴力僅限于輕微暴力,并且不以達到抑制反抗為必要。(2)脅迫方式不同。搶劫罪只能是當場以暴力侵害相威脅,而且,如果不滿足行為人的要求,威脅內(nèi)容會當場實現(xiàn)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方法沒有限制,而且當場一般不會實現(xiàn)。乙召集店員毆打并當場脅迫其交付財物,乙構成搶劫罪,B正確。敲詐勒索的罪與非罪區(qū)分在于:行使的權利具有正當性同時手段具有相當性,那么采用恐嚇方式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丙要求十萬補償費不具有正當性,所以丙屬于敲詐勒索,C正確。同樣丁要求將行賄的10萬元要求返還不是正當權利,屬于敲詐勒索,D正確。(本題答案:ABCD)
8.甲潛入他人房間欲盜竊,忽見床上坐起一老嫗,哀求其不要拿她的東西。甲不理睬而繼續(xù)翻找,拿走一條銀項鏈(價值400元)。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并未采取足以壓制老嫗反抗的方法取得財物,不構成搶劫罪
B.如認為區(qū)分盜竊罪與搶奪罪的關鍵在于是秘密取得財物還是公然取得財物,則甲的行為屬于搶奪行為;如甲作案時攜帶了兇器,則對甲應以搶劫罪論處
C.如采取B選項的觀點,因甲作案時未攜帶兇器,也未秘密竊取財物,又不符合搶奪罪“數(shù)額較大”的要件,無法以侵犯財產(chǎn)罪追究甲的刑事責任
D.如認為盜竊行為并不限于秘密竊取,則甲的行為屬于入戶盜竊,可按盜竊罪追究甲的刑事責任
【答案】ABCD
【知識點】盜竊罪和搶劫罪的認定
【解析】A選項正確。搶劫罪的行為結構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足以壓制對方反抗的手段行為,進而強行取得財物。甲沒有實施足以壓制對方反抗的手段行為,故不可能成立搶劫罪。
B選項正確。有觀點認為,盜竊罪的成立要求行為人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故公然取得財物的,成立搶奪罪。按照該觀點,甲當著被害人之面取得被害人財物,成立搶奪罪;如果甲攜帶兇器實施該行為,則屬于“攜帶兇器搶奪”,成立搶劫罪。
C選項正確。按照B選項的理解,甲未攜帶兇器,不屬于“攜帶兇器搶奪”的情形,不成立搶劫罪;甲公然取得財物的行為屬于搶奪,但沒有達到“數(shù)額較大”的程度,不成立搶奪罪;甲的行為也不屬于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不成立盜竊罪。據(jù)此,甲的行為無法評價為財產(chǎn)犯罪。
D選項正確。如果認為盜竊罪并不要求秘密竊取,只要采取平和方式轉(zhuǎn)移財物占有的行為,都屬于盜竊行為,則本案中甲的行為屬于入戶盜竊他人財物的情形,不要求數(shù)額較大,即可認定為犯罪。
9.甲知道乙計劃前往丙家搶劫,為幫助乙取得財物,便暗中先趕到丙家,將丙打昏后離去(丙受輕傷)。乙來到丙家時,發(fā)現(xiàn)丙已昏迷,以為是丙疾病發(fā)作暈倒,遂從丙家取走價值5萬元的財物。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若承認片面共同正犯,甲對乙的行為負責,對甲應以搶劫罪論處,對乙以盜竊罪論處
B.若承認片面共同正犯,根據(jù)部分實行全部責任原則,對甲、乙二人均應以搶劫罪論處
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構成故意傷害罪,又構成盜竊罪,應從一重罪論處
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無須對甲的故意傷害行為負責,對乙應以盜竊罪論處
【答案】ACD
【解析】若承認片面共同正犯,由于乙并沒有和甲達成合意,因此,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而是各自定罪。乙雖然開始有搶劫的故意,但最終只實施了盜竊的行為,成立盜竊罪。而甲則是搶劫罪的片面正犯。A對B錯。
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則甲乙在盜竊罪范圍內(nèi)成立共犯,甲既構成故意傷害罪,又和乙成立盜竊罪的共犯(乙為實行犯,甲為幫助犯),為牽連犯,從一重論處。C對。無論肯定還是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都無需對甲的故意傷害行為負責,乙成立盜竊罪,而非搶劫罪或故意傷害罪的共犯。
三、不定項選擇題
10.后甲找到在私營保險公司當定損員的朋友陳某,告知其真相,請求其幫忙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陳某遂向保險公司報告說是丁駕車造成事故,并隱瞞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實。甲順利獲得7萬元保險賠償。(事實三)
關于事實三的分析,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甲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原因,騙取保險金,觸犯保險詐騙罪
B.甲既觸犯保險詐騙罪,又觸犯詐騙罪,由于兩罪性質(zhì)不同,應數(shù)罪并罰
C.陳某未將保險金據(jù)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構成職務侵占罪
D.陳某與甲密切配合,騙取保險金,兩人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共犯
【答案】AD
【知識點】保險詐騙罪
【解析】本案涉及到的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甲虛構保險事故的原因,騙取保險金,成立保險詐騙罪;陳某作為保險公司職員在知情的前提下,向保險公司作虛假報告并隱瞞事實,成立保險詐騙罪的共犯。且保險詐騙罪與詐騙罪是法條競合的關系,不應數(shù)罪并罰;二是陳某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為非法占有不僅包括非法占為己有,也包括非法占為他有。但陳某的行為不成立職務侵占罪,因為陳某并未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據(jù)為己有。綜上,A、D是正確的,B、C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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