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試真題卷一答案及解析(10)

法考 責任編輯:希賽網 2021-07-07

摘要:法考真題是備考過程中的重要參考資料,通過做歷年法考真題可以熟悉法考每年的出題思路,了解法考考試題型的變化趨勢。為幫助大家備考,希賽網法考頻道為大家整理了歷年法考真題,一起來練習下吧。

希賽網為大家整理了2010年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以下為卷一第十部分。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題,每題2分,共30分。

91、“一般來說,近代以前的法在內容上與道德的重合程度極高,有時渾然一體?!F代法在確認和體現道德時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傾向于只將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轉化為法律義務,注意明確法與道德的調整界限?!睋艘募跋嚓P法學知識,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在歷史上,法與道德之間要么是渾然一體的,要么是絕然分離的

B.道德義務和法律義務是可以轉化的

C.古代立法者傾向于將法律標準和道德標準分開

D.近現代立法者均持“惡法亦法”的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立場

【答案】B

【解析】

A項:該項考查法與道德的關系:法與道德之間有密切的聯系但也有明顯的區(qū)別,而不是渾然一體或絕然分離,A項錯誤。

B項:該項考查道德義務與法律義務的轉化:道德義務和法律義務是可以轉化的,從近現代法在確認和體現道德時的規(guī)定來看,大多數傾向將最低限度的道德義務轉化為法律義務,B項正確。

C項:該項考查古代的立法思想:古代法的內容與道德規(guī)范是高度相似的,有時渾然一體,由此可知古代立法者傾向于將法律標準和道德標準分開表述錯誤,C項錯誤。

D項:該項考查近現代不同學派關于法的本質的觀點。近現代關于法律與道德的在本質上的聯系有兩種學說,一種是自然法學派的“惡法非法”,一種是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的“惡法亦法”,由此可知D項表述錯誤。

92、200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yōu)惠。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隨身常用的輔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鼓勵和支持提供電信、廣播電視服務的單位對盲人、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給予優(yōu)惠。”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該規(guī)定體現了立法者在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問題上的價值判斷和價值取向

B.從法的價值的角度分析,該規(guī)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實現法的自由價值

C.該規(guī)定對于有關企業(yè)、政府及殘疾人均具有指引作用

D.該規(guī)定在交通、郵政、電信方面給予殘疾人的優(yōu)待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查法的價值。

A項:該規(guī)定體現了立法者對殘疾人群利益的保護,體現了立法者照顧殘疾人群的價值取向,A項正確。

B項:從法的價值角度分析,該規(guī)定的主要目的是實現法的正義價值而不是自由價值,B項錯誤。

C項:法律對公民的行為有指引作用,即能夠指引有關企業(yè)、政府和殘疾人本身做出相應的行為,C項正確。

D項:該規(guī)定給予殘疾人的優(yōu)待并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例外,而是在實質層面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D項錯誤。

93、關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質詢權,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一個代表團可書面提出對國務院的質詢案

B.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三十名以上代表聯名可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各部的質詢案

C.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期間,常委會組成人員十人以上可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各委員會的質詢案

D.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期間,委員長會議可書面提出對國務院的質詢案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監(jiān)督權的行使。

A、B兩項:《全國人大組織法》第16條的規(guī)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由主席團決定交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的領導人在主席團會議上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或者有關的代表團會議上口頭答復。在主席團會議或者專門委員會會議上答復的,提質詢案的代表團團長或者提質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會議,發(fā)表意見?!庇梢?guī)定可知AB項的表述正確。

CD項:第33條規(guī)定:“在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交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的領導人在常務委員會會議上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口頭答復。在專門委員會會議上答復的,提質詢案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可以出席會議,發(fā)表意見?!庇梢?guī)定可知C項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D項表述錯誤。

94、關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額,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代表總名額不超過一千名

B.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六百五十名

C.不設區(qū)的市、縣、自治縣人口不足五萬的,代表總名額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鄉(xiāng)、鎮(zhèn)、民族鄉(xiāng)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總名額可以少于四十名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查各級人大代表的選舉。

《選舉法》第11條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代表名額基數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區(qū)每十五萬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轄市每二萬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一千名;(二)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額基數為二百四十名,每二萬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過一千萬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六百五十名;(三)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縣、自治縣的代表名額基數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過一百六十五萬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萬的,代表總名額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代表名額基數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總名額可以少于四十名。”由此可知ABCD四項表訴正確。

95、2010年1月,高某與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了一份《預售商品房認購書》。《認購書》約定,公司為高某預留所選房號,雙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墩J購書》還約定,認購人于簽訂認購書時繳納“保證金”一萬元,該款于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自動轉為合同定金,如認購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內不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則該款不予退還。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并當場繳納了首期購房款80萬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預售合同解除。經了解,該套房屋已經被公司以更高價格出售給第三人。雙方發(fā)生爭議。公司主張,雙方在簽訂《預售商品房認購書》時,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故該《認購書》無效,以此為基礎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也應無效。對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法律規(guī)定,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商品房預售的常用條件之一

B.《預售商品房認購書》不是商品房預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為條件

C.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公司已具備商品房預售的法定條件,該合同有效

D.因施工進度及竣工交付日期變化的,房屋可另售他人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察商品房預售條件。

A項:《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第1款第(四)項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由此可知A項表述符合法律規(guī)定。

B項:《預售商品房認購書》獨立于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商品房認購書》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只是條件具備時,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為條件,B項正確。

C項:本案中,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公司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具備了商品房預售的法定條件,C項正確。

D項:《合同法》第60條第1款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庇纱丝芍?,即使因施工進度及竣工交付日期變化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不得將房屋另售他人,D項錯誤。

96、2010年1月,高某與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了一份《預售商品房認購書》?!墩J購書》約定,公司為高某預留所選房號,雙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認購書》還約定,認購人于簽訂認購書時繳納“保證金”一萬元,該款于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自動轉為合同定金,如認購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內不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則該款不予退還。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并當場繳納了首期購房款80萬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預售合同解除。經了解,該套房屋已經被公司以更高價格出售給第三人。雙方發(fā)生爭議。公司還主張,公司在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該合同尚未報區(qū)政府房地產管理局備案,故不受法律保護。對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登記備案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該合同未經登記備案不受法律保護

B.登記備案是商品房預售人的法定義務,但不是合同的生效條件,該合同應受法律保護

C.登記備案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當事人的權利,未登記備案不影響該合同的效力

D.商品房預售合同無需登記備案,當事人在房屋交付時辦理產權登記即可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商品房預售合同。

A、B、D項考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生效條件?!逗贤ā返?4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薄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45條第2款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庇纱丝芍怯泜浒甘巧唐贩款A售人的義務,且登記備案不是該合同的生效要件,該合同已生效應受法律保護。ACD項說法錯誤,B項說法正確。

97、2010年1月,高某與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了一份《預售商品房認購書》。《認購書》約定,公司為高某預留所選房號,雙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墩J購書》還約定,認購人于簽訂認購書時繳納“保證金”一萬元,該款于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自動轉為合同定金,如認購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內不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則該款不予退還。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并當場繳納了首期購房款80萬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預售合同解除。經了解,該套房屋已經被公司以更高價格出售給第三人。雙方發(fā)生爭議。經雙方協商,高某同意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但在款項支付問題上,雙方發(fā)生分歧。高某要求返還80萬元首期房款本息并雙倍返還定金。公司主張只退還80萬元首期房款和一萬元“保證金”。對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商品房預售合同無約束力,只能按公司的意見辦理退款

B.商品房預售合同有效,但《預售商品房認購書》無效,故應按公司的意見辦理退款

C.《預售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預售合同均有效,應該支持高某的主張

D.開發(fā)商違約,高某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違約責任。

本題中,《預售商品房認購書》與商品房預售合同是獨立的有效合同,均具有約束力,因此AB項說法錯誤。

《合同法》第107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開發(fā)商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于給高某造成的損失,高某有權請求開發(fā)商進行賠償,CD項正確。

98、甲國公民大衛(wèi)到乙國辦理商務,購買了聯程客票搭乘甲國的國際航班,經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轉機到乙國。甲國與我國沒有專門協定。根據我國有關出入境法律,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大衛(wèi)必須提前辦理中國過境簽證

B.如大衛(wèi)在北京機場的停留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且不出機場,可免辦中國入境簽證

C.如大衛(wèi)不出北京機場,無論其停留時間長短都可免辦中國入境簽證

D.如大衛(wèi)在北京轉機臨時離開機場,需經邊防檢查機關批準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查外國人的入境制度。

ABC選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2條規(guī)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辦簽證:(一)根據中國政府與其他政府簽訂的互免簽證協議,屬于免辦簽證人員的;(二)持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件的;(三)持聯程客票搭乘國際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車從中國過境前往第三國或者地區(qū),在中國境內停留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且不離開口岸,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特定區(qū)域內停留不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四)國務院規(guī)定的可以免辦簽證的其他情形。可知,AC項錯誤,B項正確。

D選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3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國人需要臨時入境的,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入境手續(xù):(二)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人員需要離開口岸的。結合上述第22條規(guī)定,可知,D項說法正確。

99、某批中國貨物由甲國貨輪“盛京”號運送,提單中寫明有關運輸爭議適用中國《海商法》?!笆⒕碧栐诠:叫袝r與乙國貨輪“萬壽”號相撞。兩輪先后到達中國某港口后,“盛京”號船舶所有人在中國海事法院申請扣押了“萬壽”號,并向法院起訴要求“萬壽”號賠償依其過失比例造成的撞碰損失。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碰撞損害賠償應重疊適用兩個船旗國的法律

B.“萬壽”號與“盛京”號的碰撞爭議應適用甲國法律

C.“萬壽”號與“盛京”號的碰撞爭議應適用中國法律

D.“盛京”號運輸貨物的合同應適用中國《海商法》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船舶碰撞的法律適用。

ABC項:《海商法》第273條規(guī)定:“船舶碰撞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發(fā)生碰撞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國籍的船舶,不論碰撞發(fā)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間的損害賠償適用船旗國法律。”本題中,“萬壽”號與“盛京”在公海上發(fā)生碰撞,因此它們之間的碰撞損害賠償應適用法院地法,即中國法,AB選項錯誤,C項正確。

D項:《海商法》第269條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的法律?!北景钢校笆⒕碧栠\送貨物的提單中已經寫明有關運輸爭議適用中國《海商法》,而提單是海上運輸合同的證明,由此可知當事人對該海上運輸合同適用的法律已經選擇適用中國法,因此D項正確。

100、中國甲公司(賣方)與某國乙公司簽訂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規(guī)定采用信用證方式付款,由設在中國境內的丙銀行通知并保兌。信用證開立之后,甲公司在貨物已經裝運,并準備將有關單據交銀行議付時,接到丙銀行通知,稱開證行已宣告破產,丙銀行將不承擔對該信用證的議付或付款責任。據此,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乙公司應為信用證項下匯票上的付款人

B.丙銀行的保兌義務并不因開證行的破產而免除

C.因開證行已破產,甲公司應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貨款

D.雖然開證行破產,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證向丙銀行交單并要求付款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查信用證。

A項:信用證是銀行依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受益人的一種保證銀行在滿足信用證要求的條件下承擔付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因此信用證項下匯票上的付款人也是銀行,乙公司不能成為付款人,A項錯誤。

B、C、D項:根據UCP600號第8條關于保兌行的承諾的規(guī)定可知,丙銀行是保兌行,在開證行破產的情況下應當履行付款義務,甲乙公司之間采用了信用證的付款方式,甲公司在開證行破產后應當找保兌行付款,而不是乙公司,由此可知BD項正確,C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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