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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效力》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理論法部分的一個重要知識點,小編將《法的效力》的知識點為大家進行了整理,希賽網理論法精講系列教材會將知識點分章節(jié)逐一解析,幫助大家將知識融會貫通,高效備考。
一、法的效力的含義
法的效力,即法的約束力,即人們必須服從法律,不得違反。
對法的效力的研究,形成兩個視角。首先是人們?yōu)槭裁匆袷胤桑捎行У睦碛珊透鶕鞘裁?,即法律為什么對人們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這是現代西方法理學中法概念研究的核心內容。其次,在法律有效的前提下,法律在什么時間、什么空間對哪些對象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即法律效力的范圍。這是中國法理學關于法律效力研究的核心內容。
二、法的效力范圍
廣義的法的效力可以分為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和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合同等法律文件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任何人必須遵守。但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是適用法律的結果而不是法律本身。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狹義的法律效力,也稱之為法律的生效范圍或適用范圍,即法律對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時間有約束力。對人的效力、對事的效力先于究竟與時間效力范圍。
三、法對人的效力
法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誰有效力,適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實踐中先后采用過四種對人的效力的原則:
(1)屬人主義,即法律只適用于本國公民,不論其身在國內還是國外;非本國公民即便身在該國領域內也不適用。
(2)屬地主義,法律適用于該國管轄地區(qū)內的所有人,不論是否本國公民,都受法律約束和法律保護;本國公民不在本國,則不受本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3)保護主義,即以維護本國利益作為是否適用本國法律的依據。任何侵害了本國利益的人,不論其國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該國法律的追究。
(4)以屬地主義為主,與屬人主義、保護主義相結合。這是近代以來多數所采用的原則。我國也是如此。采用這種原則的原因是:既要維護本國利益,堅持本國主權,又要尊重他國主權,照顧法律適用中的實際可能性。
四、法的空間效力
法的空間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適用于哪些地區(qū)。
一般來說,一國法律適用于該國主權范圍所及的全部領域,包括領土、領水及其底土和領空。根據有關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一國的法律也可以適用于本國駐外使館、在外船舶及飛機。
五、法的時間效力
法的時間效力,指法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效力以及法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有無溯及力。
1.法的生效時間。法律的生效時間主要有三種:(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該法律規(guī)定具體生效時間;(3)規(guī)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條件時生效。
2.法終止生效的時間。法終止生效,即法被廢止,指法的效力的消滅。它一般分為明示的廢止和默示的廢止兩類。
明示的廢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規(guī)定廢止舊法。
默示的廢止,即在適用法律中,出現新法與舊法沖突時,適用新法而使舊法事實上被廢止。
3.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也稱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如果適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就沒有溯及力。
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規(guī)范之間的情況是不同的。就有關侵權、違約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為原則。這是由于:法律應當具有普遍性和可預測性,人們根據法律從事一定的行為,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規(guī)則要求昨天的行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擔自己從未期望過的義務。敗訴者將不是因為他違反了他已有的某個義務,而是因為他違反了一個事后才創(chuàng)造出來的新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而受到懲罰。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絕對。目前各國采用的通例是“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即新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認為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新法。我們也可以把這個原則稱為“有利原則”,它同樣具有其正當性或合理性基礎。
而在某些有關民事權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比如,著作權法第60條第1款規(guī)定:“本法規(guī)定的著作權人和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過本法規(guī)定的保護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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