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試三國《反傾銷措施》知識點

法考 責任編輯:王覓 2019-01-04

摘要:《反傾銷措施》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三國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wǎng)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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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傾銷措施適用條件

《反傾銷條例》將《對外貿易法》中有關反傾銷的規(guī)定具體化、明確化,確立了反傾銷調查和反傾銷措施的要求和程序,根據(jù)該條例第2條規(guī)定,“進口產品以傾銷方式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并對已經建立的國內產業(yè)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yè)造成實質阻礙的,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調查,采取反傾銷措施?!币虼耍扇》磧A銷措施的必要條件有:

①進口產品存在傾銷;

②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

③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

(一)傾銷

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口產品以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中國市場。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商務部負責。確定傾銷的關鍵是比較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幅度為傾銷幅度。

根據(jù)《反傾銷條例》第4條規(guī)定,正常價值按下列方法確定:

①進口產品的同類產品,在出口國(地區(qū))國內市場的正常貿易過程中有可比價格的,以該可比價格為正常價值;

②進口產品的同類產品,在出口國(地區(qū))國內市場的正常貿易過程中沒有銷售的,或者該同類產品的價格、數(shù)量不能據(jù)以進行公平比較的,以該同類產品出口到一個適當?shù)谌龂ǖ貐^(qū))的可比價格或者以該同類產品在原產國(地區(qū))的生產成本加合理費用、利潤,為正常價值。

(二)損害

損害,是指傾銷對已經建立的國內產業(yè)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yè)造成實質阻礙。對損害的調查和確定,由商務部負責;其中,涉及農產品的反傾銷國內產業(yè)損害調查,由商務部會同農業(yè)部進行。

國內產業(yè),是指中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全部生產者,或者其總產量占國內同類產品全部總產量的主要部分的生產者;但是,國內生產者與出口經營者或者進口經營者有關聯(lián)的,或者其本身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的,可以排除在國內產業(yè)之外。在特殊情形下,國內一個區(qū)域市場中的生產者,在該市場中銷售其全部或者幾乎全部的同類產品,并且該市場中同類產品的需求主要不是由國內其他地方的生產者供給的,可以視為一個單獨產業(yè)(區(qū)域產業(yè))。

(三)因果關系

傾銷進口與國內產業(yè)損害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傾銷進口必須是造成國內產業(yè)損害的原因,在確定傾銷對國內產業(yè)的損害時,應當依據(jù)肯定性證據(jù),不得將造成損害的非傾銷因素歸因于傾銷。

(四)累積評估

傾銷進口產品來自兩個以上(地區(qū)),并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就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yè)造成的影響進行累積評估:

①來自每一(地區(qū))的傾銷進口產品的傾銷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進口量不屬于可忽略不計的;

②根據(jù)傾銷進口產品之間以及傾銷進口產品與國內同類產品之間的競爭條件,進行累積評估是適當?shù)摹?/p>

二、反傾銷調查

(一)發(fā)起

A.發(fā)起反傾銷調查有兩種方式:

①主要是基于國內產業(yè)或者代表國內產業(y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向商務部提出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

②特殊情況下,商務部可以自主決定立案調查。

B.反傾銷調查的申請應特別包括下述兩個方面:

①申請調查的進口產品傾銷、對國內產業(yè)造成的損害、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證據(jù);

②有足夠的國內生存者的支持,在支持申請和反對申請的生存者中,支持者的產量占二者總產量的50%以上,同時不得低于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25%。

(二)裁定

商務部根據(jù)調查結果,就傾銷、損害和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決定,并予以公告。

初裁決定確定傾銷、損害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成立的,商務部應當對傾銷及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繼續(xù)進行調查,并根據(jù)調查結果作出終裁決定,予以公告。

下列情形下,終止反傾銷調查:

①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②沒有足夠證據(jù)證明存在傾銷、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

③傾銷幅度低于2%的;

④傾銷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于可忽略不計的;

⑤商務部認為不適宜繼續(xù)進行反傾銷調查的。

三、反傾銷措施

(一)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jù)《反傾銷條例》規(guī)定,初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的,可以采取下列臨時反傾銷措施:

①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②要求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注意:臨時反傾銷稅稅額或者提供的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擔保的金額,應當不超過初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

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自反傾銷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起60天內,不得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二)價格承諾

依《反傾銷條例》規(guī)定:

①傾銷進口產品的出口經營者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可以向商務部作出改變價格或者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的價格承諾。商務部可以向出口經營者提出價格承諾的建議,但不得強迫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

②出口經營者不作出價格承諾或者不接受價格承諾的建議的,不妨礙對反傾銷案件的調查和確定。商務部認為出口經營者作出的價格承諾能夠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查,不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

③商務部對傾銷以及由傾銷造成的損害作出肯定的初裁決定前,不得尋求或者接受價格承諾;

④應出口經營者請求,或者商務部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對傾銷和損害繼續(xù)進行調查并作出否定的傾銷或損害的終局裁定,此時價格承諾自動失效;作出傾銷和損害的肯定裁定的,價格承諾繼續(xù)有效;

⑤出口經營者違反其價格承諾的,商務部可以立即決定恢復反傾銷調查。

(三)反傾銷稅

依《反傾銷條例》規(guī)定:

①終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的,可以征收反傾銷稅。征收反傾銷稅應當符合公共利益。征收反傾銷稅,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jù)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執(zhí)行;

②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

③反傾銷稅稅額不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反傾銷稅應當根據(jù)不同出口經營者的傾銷幅度,分別確定;

④終裁決定確定存在實質損害,并在此前已經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反傾銷稅可以對已經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的期間追溯征收;

⑤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的,采取“多退少不補”原則,即終裁決定確定的反傾銷稅,高于已付或者應付的臨時反傾銷稅或者為擔保目的而估計的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應付的臨時反傾銷稅或者為擔保目的而估計的金額的,差額部分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退還或者重新計算稅額;

⑥下列兩種情形并存的,可以對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之日前90天內進口的產品追溯征收反傾銷稅,但立案調查前進口的產品除外:

A. 傾銷進口產品有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的傾銷歷史,或者該產品的進口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口經營者實施傾銷并且傾銷對國內產業(yè)將造成損害的;

B. 傾銷進口產品在短期內大量進口,并且可能會嚴重破壞即將實施的反傾銷稅的補救效果的;

⑦終裁決定確定不征收反傾銷稅的,或者終裁決定未確定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已征收的臨時反傾銷稅、已收取的保證金應當予以退還,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應當予以解除。

注意:①反傾銷稅原則上只對終局裁定公告之后進口的產品予以征收,但也存在著滿足特定條件可以追溯征收的情形;②在終局裁定中,不可以同時并用征收反傾銷稅和價格承諾兩種反傾銷措施。

(四)期限

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和價格承諾的履行期限不超過5年;但是,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xù)或者再度發(fā)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五)復審

①反傾銷稅或價格承諾生效后,商務部可以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決定對繼續(xù)征收反傾銷稅或繼續(xù)履行價格承諾的必要性進行復審;也可以在經過一段合理時間,應利害關系方的請求并對利害關系方提供的相應證據(jù)進行審查后,決定對繼續(xù)征收反傾銷稅或繼續(xù)履行價格承諾的必要性進行復審;

②根據(jù)復審結果,由商務部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價格承諾的決定并予以公告;

③在復審期間,復審程序不妨礙反傾銷措施的實施。

【經典真題】

甲、乙、丙三國生產卷鋼的企業(yè)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出口其產品,代表中國同類產業(yè)的8家企業(yè)擬向商務部申請反傾銷調查。依我國《反傾銷條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01-43)

A.如支持申請的國內生產者的產量不足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25%的,不得啟動反傾銷調查

B.如甲、乙、丙三國的出口經營者不接受商務部建議的價格承諾,則會妨礙反傾銷案件的調查和確定

C.反傾銷稅的履行期限是5年,不得延長

D.終裁決定確定的反傾銷稅高于已付的臨時反傾銷稅的,差額部分應予補交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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