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試三國《解決國際爭端的強制方法和政治方法》知識點

法考 責任編輯:王覓 2018-12-21

摘要:《解決國際爭端的強制方法和政治方法》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三國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希賽網法考頻道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三國《解決國際爭端的強制方法和政治方法》知識點,商經精講系列教材將知識點分章節(jié)逐一解析,將知識融會貫通,高效備考。

一、解決國際爭端的強制方法

強制方法是指爭端一方為使他方同意其所要求的對爭端的解決和處理,而單方面采用的帶有某些強制性的措施和方法。這些措施包括戰(zhàn)爭與非戰(zhàn)爭的武裝行為、平時封鎖、干涉、反報和報復等。

(一)戰(zhàn)爭與非戰(zhàn)爭的武裝行為

現(xiàn)代國際法確立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基本原則,使用戰(zhàn)爭或武力解決爭端是被禁止的。武力只能在符合《聯(lián)合國憲章》的條件下才能運用。因此,戰(zhàn)爭不再成為解決爭端的合法方式。

(二)平時封鎖

平時封鎖是指和平時期一國的海軍對另一國的海岸進行封鎖,禁止有關船只的出入?,F(xiàn)在,平時封鎖只能作為由安理會決定的,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所必要時采取的一種措施,而不能是一種解決爭端采用的合法方式。

(三)干涉

干涉是指第三方擅自或片面介入其他間的爭端,并強迫按照干涉國的方式解決爭端。這種方式因違反不干涉內政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在現(xiàn)代國際法中也不能被認為是合法的。

(四)反報

反報是指一國對于他國的不禮貌、不友好但不違法的行為,采取相同或相似的不禮貌、不友好但不違法的行為予以回報。如一國對其外交官被駐在國驅逐的反報,一國在貿易、航運、關稅等問題上在他國遭到不平等待遇的反報等。

(五)報復

報復是一國對于他國的國際不法行為,采取與之相應的措施作為回應。報復以前主要被認為是一種迫使對方接受對其國際不法行為引起爭端的解決,現(xiàn)在更多地被認為是一種對于不法行為的對抗,因而在符合必要和成比例以及其他國際法規(guī)則的前提下,仍然可以使用。報復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包括停止執(zhí)行某些條約,扣押對方船只和財產,實行貿易禁運等。

【總結】在解決國際爭端的強制方法中,戰(zhàn)爭與非戰(zhàn)爭的武裝行為、平時封鎖、干涉是違反現(xiàn)代國際法的。反報與報復國際法并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反報針對的不違法行為,報復針對的是違法行為。

二、解決國際爭端的政治方法

國際爭端的政治解決方法是由有關通過外交途徑進行的,因而也稱為外交方法。這類方法適用于任何類型的爭端解決,并且不影響當事國同時或今后采取其他解決爭端的方法。

(一)談判與協(xié)商

談判是爭端當事國就其爭端直接進行交涉,交換意見以求解決的方式。協(xié)商曾被作為談判的一個部分和步驟,但當代也常常被作為一個獨立的方法使用。談判一般僅限于當事國之間,協(xié)商有時也可以邀請中立國參加。

(二)斡旋與調停

斡旋是爭端以外的第三方為促成當事國進行談判或爭端解決,采取和提供某些協(xié)助活動。第三國本身不參加談判,也不提出任何解決爭端的方案。調停是指第三方以調停人的身份,就爭端的解決提出方案,并直接參加或主持談判,以協(xié)助爭端解決。調停國提出的方案本身沒有拘束力,調停國對于進行調停或調停成敗也不承擔任何法律義務或后果。

(三)調查與和解

調查是指在涉及事實性問題的爭端中,有關當事方同意將有關事實真相的調查交由第三方進行,以解決爭端。調查需要爭端當事方對采用調查方式訂立專門協(xié)議,成立調查委員會,并就委員會的調查內容、組成、期限、權限等方面作出約定。調查委員會的任務限于查明事實,向各當事國提交調查結果報告,不對爭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報告的拘束力性質由當事國所訂的協(xié)議決定,一般地,各國不必然承擔對報告承認的義務。

和解又稱調解,是指爭端當事國通過協(xié)議或其他商定的方式,將爭端提交一個委員會;該委員會在對爭端進行調查和評價,包括與當事國間的不斷討論后,提出包括事實澄清、解決建議在內的報告;并在此基礎上促成爭端當事國達成進一步的協(xié)議,最后解決其爭端。委員會可以是臨時的,也可以是常設的。一般地,提交和解、接受和解報告及在委員會促成下達成最后解決協(xié)議,都是當事國自愿的行為,除非有特別規(guī)定或約定,對每個過程各國都沒有必須進行的義務。

小編推薦:

2019法考思維導圖匯總

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點擊注冊會員,享更多法考相關資訊,問題咨詢可撥打電話400-111-9811

更多資料
更多課程
更多真題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本網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法考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距離2022 法考考試

還有
  • 0
  • 0
  • 0
專注在線職業(yè)教育23年

項目管理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廠商認證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
咨詢在線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