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青島市司法局發(fā)布了關于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如下,通過2017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查閱參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將參加2017年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審核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時間、方式
參加2017年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于2018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進行網上申請,按照要求準確填報提交《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凡網上審請日期截止前沒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特別提示:網上申請時請申請人準確填寫畢業(yè)證書編號、手機號碼)
二、現場審核時間地點
(一)審核時間:7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審核地點:青島市司法局0302室(地址:市南區(qū)山東路12號甲國際帝威大廈)。
(三)現場審核原則上應由申請人本人辦理。對于出國(境)在外的申請人,為提供便利,可以書面委托申請人直系親屬代為辦理,受委托人除提交申請人所有規(guī)定材料外,還必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直系親屬證明(戶口簿)、出國(境)護照復印件。
三、提交申請材料
現場審核時,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7年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2017年司法考試報名表》(現場審核時各打印2張,申請人逐項確認后簽名)。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現場掃描存檔)。
(三)畢業(yè)證書原件(現場掃描存檔,不需要提供學位證書),因各種原因而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現場不予受理。
(四)與本人2017年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2張貼申請表、1張貼報名表)。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包括:
1.凡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民族、戶籍變更需要現場勘誤信息的,須提交有關證明。
2.有關學歷認證報告等材料。
以上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現場掃描審驗后退回。
四、資格授予及頒發(fā)證書
凡經現場審核,符合申請授予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受理單》,并將初審結果報省司法廳。經省司法廳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頒發(fā)證書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0532)85912230、85912200。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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