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有疑問如何在大學本科階段學好法學,為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打好基礎?那研究理解呢?
如果我們?nèi)ゲ稍L100個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問他們這個問題,我估計會有90個人回答“沒有多大幫助”。
但這意味著法本階段的學習不重要嗎?答案顯然不是。那為什么考生會有這樣的感受呢?因為考試和學習不同。法考的內(nèi)容結構基本固定,要考的知識點每年都會考,高頻的知識點幾乎每次都有,關鍵看你會不會用的問題了。
而法本階段的學習是比較廣泛的,學得很多知識法考也不會去考,甚至和法考的內(nèi)容截然對立。那法本階段的學習對法考有影響嗎?當然有,但是影響力有限。這也是為什么許多非法本的考生也能通過考試的原因。
那么,我們應不應該在本科階段學好法學呢,答案毋容置疑。法學其實是一門系統(tǒng)性很強的學科,也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就是常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在于經(jīng)驗。我們要知道,法考僅僅是一個門檻,因此,大學階段,我們的學習不能僅僅局限于學習法考的東西,法考會有最后一年的復習時間。
在大學,我們更多的是建立自己的法律思維,我們學的知識可能不久就會忘掉,但是我們學的思維卻永遠留存腦海。如果我們建立自己的法律思維,再次拿起書本復習,那感覺就是不一樣了,備考時也更加輕松!
法律思維很重要,那如何去培養(yǎng)法律思維呢?思維就是一種系統(tǒng)性學習,比如我們學習民法時,不能一章章孤立的去學習,而應該把每一章串聯(lián)起來。民法是理論性很強的學科,也是一部權利法,那么權利當然就是民法的核心了,我們要用權利串起整個民法體系,注意各種權利或法律制度的目的宗旨、構成要件、行使方式與限制、法律后果,還要注意各個制度之間的管理與區(qū)別。
還有就是訴訟法,訴訟法是程序法,所謂程序就是一系列階段的組成,比如刑事訴訟法,首先講刑事訴訟法的理論、原則、主體,然后就是刑事訴訟的制度,包括管轄、回避、辯護代理、刑事證據(jù)、強制措施、附帶民事訴訟制度,再然后就是技術性的規(guī)定,期間與送達,這就是刑事訴訟法的第一部分了。刑事訴訟法的第二部分就是具體程序,程序按照內(nèi)在的邏輯不斷展開,首先立案,立案后偵查,偵查完移送起訴,然后就是移送進行審判,如果不服再進行二審,特殊的案件還要復核,如果審判有錯誤,程序可能倒流,即再審,審判沒有問題后就是執(zhí)行了,這些都有內(nèi)在的邏輯。后面一部分就是特殊程序,我們常說:特殊問題特殊對待。
因此后面的特殊程序就是針對特殊問題進行處理的程序。因此,我們無論是學習實體法還是程序法,都要將整體串聯(lián)起來,從整體上進行把握,然后再是具體學習了。
綜上所述,私以為每一個階段做好每一個階段的任務,不要過早地去備考,大學我們要學的東西很多,而不僅僅是準備一個法考,只要我們踏踏實實地去學習,法考自然會迎刃而解。如果大四的時候還不放心,可以選擇一個好的機構、好的氛圍集中備考,法考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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