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跨新疆單招報名考試信息

高職單招 責任編輯:于歡 2022-04-02

摘要:2022年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跨新疆單招什么時候報名?什么時候考試?錄取規(guī)則有哪些?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院校報名考試信息,考生們快來看看,以免錯過報考信息。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yōu)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zhí)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單獨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區(qū)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

第四條 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4139

第九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大興區(qū)科苑東路1號

第十條 畢業(yè)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符合畢(結)業(yè)條件者,頒發(fā)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電子注冊。頒發(fā)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yè)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成員組成。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自我約束、社會監(jiān)督機制,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三條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區(qū)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jiān)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在學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yè)及計劃

第十四條 符合2022年自治區(qū)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準考證號的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報名。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4月1日10時至4月6日12時,考生登錄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職單獨招生考試服務平臺”進行高職單招網上報名及志愿填報。在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可在網上實時查看各院校動態(tài)報名人數并進行志愿修改??忌驹复_定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數據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補報。

第十七條 體檢要求

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體檢。應屆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qū))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進行高考體檢。有實踐經驗的社會青年、往屆生可到高考報名點領取體檢卡后根據要求到有資質的市、縣(市、區(qū))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體檢。沒有高考體檢結果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手續(xù)。

第六章 考核辦法和錄取原則

第十八條 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工作在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進行,考核內容分文化素質和綜合素質評價。

1、考試科目:文化素質+綜合素質評價(線上面試)

(1)文化素質:統(tǒng)一使用自治區(qū)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統(tǒng)考原始成績,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00分,共3科,總分300分。

(2)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四方面內容:①基本素質題,主要測試學生的思想品德、身體及心理素質、團隊精神、特長等;②文化素養(yǎng)題,主要測試學生的人文科學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③職業(yè)傾向題,主要測試學生的職業(yè)認知、專業(yè)認知、職業(yè)潛質;④方法能力題,主要測試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創(chuàng)新思維的能力??偡?00分。

2、考試時間安排:

4月13日 9:30---13:00

線上考試方案另行公布.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教育考試院領導下,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學校劃定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線,在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的前提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對同分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其中,總分低于180分的將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審定后,在學校招生網站(zs.bcsa.edu.cn)首頁上公示5天。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應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提出申請辦理放棄錄取手續(xù),逾期則不再受理。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院校將錄取考生名單上傳“新疆高職單獨招生考試服務平臺”??忌栌?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4月22日10時至24日18時,再次登錄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職單獨招生考試服務平臺”,點擊“錄取信息確認”按鈕,選擇是否同意錄取。未選擇同意,視為放棄本次高職單招錄取??忌浫⌒畔⒋_認后的名單為招生院校最終錄取名單。

第二十條 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對口高職招生全省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第七章 收費標準、獎學金及困難資助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900-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國家—學院—社會”立體化的三級獎助學金幫扶體系。在校生可以通過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民政公益事業(yè)助學金等多方渠道獲得獎勵和資助,其中,學生獲得的最高單項獎勵額可達8000元/年,一學年累計獲得的最高獎助額度可達21000元。獎學金、助學金可覆蓋學院50%的優(yōu)秀學生和100%的困難學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10-80206935 80206936 80206939 80206930

咨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qū)科苑東路1號

網 站:http://www.bcsa.edu.cn

郵 箱:1838221451@qq.com

監(jiān)督電話:010-80206932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院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原文鏈接:https://zs.bcsa.edu.cn/info/1125/3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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