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2022年菏澤職業(yè)學院高職(??疲﹩为氄猩途C合評價招生報名考試信息,2022年菏澤職業(yè)學院高職單招和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為2021年12月27日—31日,詳情請看下文。
第一章 總則
根據(jù)《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菏澤職業(yè)學院 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菏澤職業(yè)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執(zhí)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
第三條 菏澤職業(yè)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菏澤職業(yè)學院
學校代碼:144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菏澤市長城路999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yè)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p>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計劃
備注:招生計劃可在招生類別和專業(yè)間調劑使用。未完成的計劃可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jù)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2022 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yè)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高職(???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開展。
第六章 志愿報名時間及方式
第十二條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試的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 址 :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yè)。
第十三條 報名方式
(一)考生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yè)。
(二)選擇“14477菏澤職業(yè)學院”相關專業(yè)進行志愿填報??忌疃嗫梢蕴顖?個專業(yè)志愿。
第七章 繳費及準考證打印
第十四條 繳納考試費:實行網上繳費方式。已填報我校志愿的同學需在2022年1月4日-7日登陸菏澤職業(yè)學院官網(http://www.hezevc.edu.cn)繳納考試費用。按照魯發(fā)改成本【2020】829號文規(guī)定,單獨招生、退役軍人及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考試費110元/人。
第十五條 準考證打?。簩嵭芯W上自助打印。2月22日-26日登陸菏澤職業(yè)學院官網(http://www.hezevc.edu.cn)打印單獨招生考試或綜合評價考試準考證。
第八章 考試安排
第十六條 考試時間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進行。
第十七條 考試科目與分值
(一)單獨招生(退役軍人考生除外)考試內容分為文化素質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兩部分。專業(yè)技能測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可根據(jù)需要采用筆試、實際操作,或筆試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進行,考生最多可參加 2 次技能測試,取最好成績計入總分。
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5天,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www.sdzk.cn/)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tǒng)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各單招高校。
文化素質采取筆試的形式??荚囌Z文、數(shù)學兩科知識,每門課程為100分,總分2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軍人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yè)潛質,兩部分內容分值為2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二)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方式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依據(jù)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shù)據(jù)管理平臺下載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yè)水平合格考試成績)進行評價。
第十八條 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yè)潛質,兩部分內容分值為2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第十九條 考試形式??忌綄W校參加考試(因防疫要求不能到??荚嚂r,使用考試平臺網上測試的方式進行)。
第九章 錄取程序
第二十條 錄取原則。
(一)單獨招生錄?。簠⒓訂为氄猩目忌?退役軍人考生除外)依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yè)擇優(yōu)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yè)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
(二)綜合評價招生錄?。簠⒓泳C合評價的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素質測試成績構成。
(三)退役軍人招生錄?。簠⒓訂为氄猩耐艘圮娙丝忌烧猩咝R罁?jù)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yè)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手續(xù)。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已被我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忌浫『螅宦刹辉賲⒓?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
第十章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第二十四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fā)現(xiàn)的其他問題,按《菏澤職業(yè)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處理。
第十一章 違規(guī)處理
第二十五條 凡在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學歷證書
第二十六條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菏澤職業(yè)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十三章 組織保障及監(jiān)督機制
第二十七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八條 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建立健全監(jiān)督機制,保證公平、公正、公開。
第二十九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并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
第三十條 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十一條 申訴渠道??忌鐚荚嚦煽冇挟愖h,應在公示期內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忌救颂岢鰰嫔暾垼⒚餍彰?、考生號、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核查理由。申訴電話:0530-3877238。
第十四章 聯(lián)系方式
菏澤職業(yè)學院網址:http://www.hezevc.edu.cn
咨詢電話:0530-3957777 5313222
學校紀委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30-3130367
傳真:0530-3877238
電子郵箱:hzzyxyzb@163.com
通信地址:菏澤市長城路999號
郵政編碼:274000
原文:http://www.hezevc.edu.cn/zsb/2021/1126/c1104a862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