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19年12月2日開始,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履行報名手續(xù),逾期不再補報。
錄取流程
1.招生學校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和“技術”、“綜合能力”考試成績?yōu)橹饕罁?jù),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2.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身體等方面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徇私舞弊以及違反法紀的考生,招生學校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已被高職院校春季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高職(???各批次的錄取。能否參加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錄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并在招生章程公布。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試招生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錄取資格,春季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