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及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報名政策,請考生認真查看。
河南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及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報名政策
一、報名地點及手續(xù)
(一)符合《河南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80號)規(guī)定條件,在我省就業(yè)的外省戶籍人員的子女,父母一方須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shù)貙W校正式學籍,隨學籍所在的學校參加報名??忌坏迷凇傲魅搿焙汀傲鞒觥眱傻赝瑫r參加高考報名。
報名手續(xù):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父母一方在報名所在地的居住證和就業(yè)證明。此類考生還須按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條件申報”。
(二)在我省就讀的臺灣省籍考生,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手續(xù):考生須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考生本人的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相應的戶口簿。
(三)在河南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在定居地縣(市、區(qū))招辦直屬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xù):考生須提供河南省公安機關填發(fā)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二、報名資格審核要求
(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市、縣(區(qū))招辦以及報名點學校負責。應屆生的資格審核由報名所在學校負全責,縣(市、區(qū))招辦予以復核。往屆生等社會人員的資格審核由縣(市、區(qū))招辦負全責。各級招辦要建立健全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出現(xiàn)問題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將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二)我省實行高考報名信息與普通高中學籍信息“硬掛鉤”,報名系統(tǒng)通過考生身份證號將網上報名信息與報名點、普通高中學籍等信息對接,如出現(xiàn)不一致,將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省招辦對全省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核驗,并與公安戶籍信息對接,進一步核實考生戶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對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反饋給市、縣(市、區(qū))招辦,逐一查清后書面報告省招辦,省招辦再次核驗確認,確保全部準確無誤。
(三)考生資格審核一律要求提供證件原件,同時上交復印件,經審核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審核人在復印件上簽名,縣(市、區(qū))招辦留存?zhèn)洳?。對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逐項審核,確保內容準確、完整。對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要依據戶口薄、學籍表等進行比對;如個別考生填寫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監(jiān)護權或監(jiān)護能力),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如已身故的,應明確填寫已故;對無故缺項或所填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必須查清。重點加強對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考生、往屆生、同等學力、高校退學、外省戶籍等情況考生的資格審核,杜絕各類違規(guī)報考。
(四)防范省外“高考移民”違規(guī)在我省報名。2020年高考網上報名接入省電子政務網,在線核查戶籍信息,未取得我省戶籍且在我省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正式學籍的,不得在我省報名。
(五)對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考生,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不能提供未報到證明的,須上交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完整的紙介質檔案。對于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具體了解并切實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