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職擴招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報名、考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

高職單招 責任編輯:劉帆 2020-03-30

摘要: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職擴招工作,現就高職擴招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下同)畢業(yè)生報名、考試和錄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各設區(qū)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有關高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6號)和《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f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2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我省2019年高職擴招工作,現就高職擴招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下同)畢業(yè)生報名、考試和錄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對象

此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院校主要分為2類。

1.普通高職院校

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和2所職業(yè)本科院校都參加此次專項擴招考試。

招生對象為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應屆、往屆畢業(yè)生,學制3年;

2.聯合培養(yǎng)??茖哟螌W生的職業(yè)院校

招生對象為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相同或相近專業(yè)(同一專業(yè)大類)中職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學制2年,培養(yǎng)地點在中職學校。

聯合培養(yǎng)??茖哟螌W生試點項目,是省教育廳為緩解優(yōu)質高職院校容量不足的問題,于2019年啟動的一項試點工作。遴選了25所省內優(yōu)質中職學校與高職院校開展聯合培養(yǎng)工作,高職院校為招生主體,實際的培養(yǎng)地點在聯合培養(yǎng)試點的中職學校。高職院校主要負責組織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與聯合培養(yǎng)的中職學校共建教師團隊,共同組織教學。符合畢業(yè)要求的學生,獲聯合培養(yǎng)的高職院校頒發(fā)的全日制高職(???畢業(yè)證書。

已取得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且未錄取的考生自動獲得報考高職擴招高校、參加擴招專項考試的資格,無需重新進行高考報名,但仍需進行高職擴招院校報名。

專門面向符合報名條件(含同等學力)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yè)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yè)農民等社會人員的高職擴招報名、考試和錄取工作于2019年10-11月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報名條件和辦法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畢業(yè);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江西省戶籍(登記時間家庭戶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集體戶口不晚于2016年10月31日);

②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階段學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學習經歷;

③具有江西省高中(或中職)階段連續(xù)三年學籍;

④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國僑民。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網絡教育、開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1.高考補報名(取得高考考生號)

注:已經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無需進行補報名,直接進入下一階段的高職擴招院校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4日上午9:00—7月8日17:00,逾期不報。

(2)報名地點: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可在戶籍或學籍(或畢業(yè)學校所在地)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申請報名;符合條件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考生可在學籍或居住地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申請報名;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可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到定居地或學籍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申請報名;本省戶籍在外省就讀的隨遷子女考生可回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申請報名。

(3)報名程序:

①報名申請:本省戶籍報名人員按上述規(guī)定到縣(市、區(qū))招考辦申請補報名,并按照規(guī)定交驗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須在有效期限內)、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畢業(yè)證書(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提供學籍表或名冊)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作為考生紙質檔案材料。

外省籍隨遷子女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就讀學校開具的高中階段一年以上學習經歷、縣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材料(或畢業(yè)證),考生本人與父母或監(jiān)護人同本的戶口簿(如不同本,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和公安部門核發(fā)的《居住證》(辦證期間可憑公安部門開具的回執(zhí))等原件。

考生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②信息采集:各縣(市、區(qū))招考辦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報名信息采集系統”(連接身份證閱讀器、攝像頭)直接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照片等),并同時通過攝像頭在高考報名專用背景布前現場拍照,采集考生的圖像信息。補報名考生號考試類型和科類代碼(考生號第9、10位)統一為“91”,其余按原編排規(guī)則順序編排。

③網上報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材料交驗、現場信息采集后,領取考生號和網上報名密碼,在報名現場自行登錄“江西教育網”(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xeea.cn),認真閱讀(逐一點擊確認)《網上報名須知》等應知事項,并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按規(guī)定要求如實填寫《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不得漏填和虛假填報。縣(市、區(qū))招考辦應在報名現場提前準備供考生網上報名的電腦。

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報名,網上報名信息誤填、漏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影響考試或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④信息確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縣(市、區(qū))招考辦在現場打印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應仔細核對《報名登記表》相關內容,無誤后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上親筆簽字確認(考生的父母、老師、同學等均不得代為簽字確認)。一經確認,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忌灻_認后,由于信息錯誤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⑤補報名考生免繳高考報考費。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紙質檔案建立有關要求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贛招委字〔2019〕13號)相關要求,由縣(市、區(qū))招考辦組織實施。

2.高職擴招院校報名(選報院校和專業(yè))

(1)報名時間和辦法:2019年7月3—10日,報考2019年高職擴招的考生(含補報名考生和高考報名考生)在獲得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后,均要參加高職擴招院校的報名,每位考生只能選報1所高職院校(招生院校、專業(yè)及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另行公布,請考生關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發(fā)布信息)。高校保送生、高職單招等提前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報考高職擴招。

考生自行登錄擬報考高職擴招院校的網站按照要求報考并填報相關基本信息。考生必須準確填寫本人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yè)志愿等相關信息。

(2)高職擴招院校資格審核

①高職擴招院校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7月12日12時前。

②審核辦法:高職擴招院校對所有網報本校的考生名單進行匯總(姓名、身份證號等),通過“江西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數據報送系統”進行信息比對(網址另行通知)。

③信息查詢:已報考高職擴招的考生于7月12日14時后登錄所報院校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按時參加高職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綜合技能測試。

(3)考生現場確認

已報考高職擴招的考生于7月13日到所報院校進行現場確認、簽訂《承諾書》、繳費(高職擴招考試收費標準由招生院校按省發(fā)改委和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zhí)行)和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工作

高職擴招由高職院校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2019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贛教考字〔2019〕2號)的有關要求單獨組織實施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考試方式,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類專業(yè)可以加試外語;技能測試應根據招生專業(yè)的特點和特色設計測試內容或項目。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7月14日;考試地點、考試科目時間安排和考場編排由招生院校確定并通知考生。

(二)考試紀律:各高職擴招院校在組織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等工作時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的規(guī)定及要求,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確保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嚴肅認真、公平公正。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各高職擴招院校要根據技術技能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yè)基礎和考生成績等情況,合理確定文化考試分數和技能測試分數的錄取控制線,按已向社會公布的計劃數及錄取規(guī)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考生。

高職擴招院校應組織擬錄取的高考補報名考生(考生號第9、10位為“91”)的體檢工作,在報送擴招錄取信息時須一并上報相關考生體檢結論信息。

高職擴招錄取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下達各校的擴招計劃和專業(yè),不得違規(guī)突破。

通過高職擴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經高職擴招錄取后,不再具有統招錄取資格。

(二)優(yōu)惠政策

高職擴招錄取執(zhí)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優(yōu)惠政策。

(三)錄取安排

1.7月22日前,高職擴招院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

2.7月26日前,高職擴招院校將錄取數據庫上傳至“江西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數據報送系統”,同時持錄取數據庫(光盤)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xù),領取高職擴招錄取通知書。

3.7月29日前,高職擴招院校在本校網站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寄發(fā)考生錄取通知書。

五、組織保障

1.加強擴招組織領導。本次高職擴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各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高職擴招的重大意義,要加強對高職擴招工作的領導,層層落實責任,積極主動作為。要統籌落實好高職擴招與統一高考工作任務,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2.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考試招生監(jiān)督管理,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考試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不因擴招工作而降低規(guī)范管理要求。對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guī)行為,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招生院校紀檢部門須全程參與監(jiān)督,業(yè)務職能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政策,科學規(guī)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高職擴招考試中認定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高職擴招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3.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各地各校要嚴格執(zhí)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要公開違規(guī)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晰各部門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guī)則,對審核工作中發(fā)生的失職瀆職行為實行倒查追責。

4.加強招生宣傳服務。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認真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準確解讀本地高職擴招工作實施方案和政策內容,切實做好志愿填報、信息發(fā)布等工作,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各項考試招生及有關政策。

六、其他事項

根據我省高職擴招工作安排,在今年10—11月還將專門組織面向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yè)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yè)農民等人員的高職擴招報名和專項考試錄取,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自行組織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è)技能測試,有關實施辦法另文通知。

附件:

江西省2019年7月高職擴招專項考生考試計劃安排方案

江西省2019年高職擴招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報名、考試和錄取工作流程圖

江西省教育廳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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