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們好!山東省2019年成人高考將于10月26日至27日進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國家教育考試環(huán)境,在考試即將來臨之際,特作如下提示:
親愛的各位考生:
你們好!山東省2019年成人高考將于10月26日至27日進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國家教育考試環(huán)境,在考試即將來臨之際,特作如下提示:
一、準考證打印:考生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www.sdzk.cn)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0月23日—27日,每天8:30至17:00。
二、請考生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持士兵證或軍官證),異地報考的還需持居住證等證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本次考試實施考點封閉區(qū)和考場兩次安檢制度,嚴禁攜帶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書包、書本、手表、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發(fā)送接收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封閉區(qū)和考場。請考生將自己的物品妥善安排。因違反規(guī)定造成個人不能參加考試或物品丟失,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考生應以誠信考試為榮,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履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承諾。根據(jù)《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參加國家或者本省組織的統(tǒng)一考試作弊信息已納入失信信息范圍;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令)做出相應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修正案九) 》將組織考試作弊、買賣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他人考試等行為納入刑法范疇。
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guī)定成人高考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在 “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嚴懲考試作弊行為。
五、本次考試全部使用標準化考點,所有考場實行全范圍、全時段網上監(jiān)控和錄像??荚嚻陂g,嚴禁將試題、答卷等拍照傳出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離考場。敬請各位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要心存僥幸,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造成千古之恨。
六、本次考試我們將聯(lián)合招考委成員單位,加強考試管理工作,加強考點周邊環(huán)境和網絡環(huán)境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希望廣大考生知法守法,不要輕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謂“助考”信息,防止上當受騙。如發(fā)現(xiàn)涉考違法行為,請向公安機關報警或向我院舉報(我院舉報電話:0531-86162757),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考試環(huán)境。
請各位考生在考試期間,提前做好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查看考點考場,關注天氣變化,交通安全出行,注意飲食衛(wèi)生,以免影響考試。
祝各位考生考試平安、順利,取得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