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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轉考須知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3-02-10

摘要:本文是2023年上半年湖北省自學考試轉考須知,轉至外省的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到24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到28日,詳情請看下文。

2023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須知

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學考試轉考工作于2月20日啟動,包括省內(nèi)轉考、省際轉考(轉至外省、外省轉入),全部實行網(wǎng)上辦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辦理時間

(一)省內(nèi)轉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辦理,時間不限。

(二)轉至外省的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24日,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28日。

(三)外省轉入的時間為2023年3月10日—21日,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時間為2023年3月22日—23日。

二、辦理流程

(一)省內(nèi)轉考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yè)的考生在考生服務平臺上自行申請轉出。

2.面向學校開考專業(yè)的考生,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到主考學?;蛑鷮W單位辦理轉出。

3.轉考完成后,成績歸檔至轉入準考證號內(nèi)。辦理流程見附件1。

(二)轉至外省

1.考生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wǎng)(以下簡稱政務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為https://zwfw.hubei.gov.cn/)提出申請,申請前應先在該網(wǎng)站完成注冊,注冊時所填身份證和手機號信息應與考生服務平臺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冊完成后在政務服務網(wǎng)提交轉考申請,辦理流程見附件2。

2.考生申請后,需將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外省準考證相關證明材料按要求上傳至政務服務網(wǎng),由考籍所在地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辦理。

3.未按要求上傳材料的考生,須在退回申請后48小時內(nèi)補齊補正,逾期未提交則系統(tǒng)自動辦結,視為放棄本次轉考申請。

(三)外省轉入

1.外省轉入我省條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冊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課程成績。

(3)在我省未曾開考的課程成績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轉入課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請登錄考生服務平臺外省轉入菜單進行查詢。

2.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考生服務平臺申請轉入,考籍所在地對考生的轉入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內(nèi)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電子相片、課程成績及筆跡卡等,審核通過后由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辦理,辦理流程見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網(wǎng)上辦理轉考時,因身份信息與系統(tǒng)不一致無法辦理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辦理信息更正:

1.身份證號有誤的:身份證正常升位的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錯號、非正常升位的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姓名有誤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上沒有顯示曾用名的還須提供地市級以上公證機關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注意事項

1.轉入專業(yè)須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專業(yè)計劃,詳見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下載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考試計劃匯編(2018年版)》,若不滿足條件,則須完成新舊專業(yè)轉換操作,未完成的視為放棄本次轉考申請。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的辦理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3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附件

1.省內(nèi)轉考流程圖

2.省際轉考(轉至外省)流程圖及操作指南

3.省際轉考(外省轉入)流程圖

原文地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3-02/134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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