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前溫馨提示
摘要:本文是廣州市2022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本次考試時間為2022年10月22日日到25日,具體安排請看下文。
廣州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2022年10月自學考試(考試時間10月22日-23日)及4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全國統(tǒng)考課程考試(考試時間10月24日-25日)將于10月22日-25日舉行,在我市參加考試的考生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的“考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原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打印準考證時務必嚴格按照要求,登錄系統(tǒng)后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下載準考證PDF文件,用普通A4紙打印,不得用打印截圖、網(wǎng)頁等方式替代,嚴禁在紙質(zhì)準考證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標記。
4月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考課程延期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8日上午10:00—10日下午17:30;10月自學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2日上午10:00—21日下午17:30??忌诖蛴士甲C過程中如遇問題或未能及時打印準考證的,可向考場所在區(qū)招考辦或市招辦申請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現(xiàn)場提供“兩證”、“一表一碼一卡一證明”、接受現(xiàn)場測溫及檢查
所有考生在每場考試進入考點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打印的準考證;提交考生已簽名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健康申報表;出示手機上的“粵(穗)康碼”綠碼和“行程卡”;出示本人本次考試首日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參加10月22日至23日考試場次的,檢測結果時間在10月20日零時后;參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試場次的,檢測結果時間在10月22日零時后,下同);現(xiàn)場接受體溫測量(正常體溫<37.3℃)。
如果身份證遺失,則須攜帶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如: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或帶相片的臨時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市民)卡、駕駛證、護照(僅限外籍人士)、廣東省居住證(不含電子居住證)等。該文件上記載的身份信息與考生準考證、考場座位表的身份信息相符,方可進入考場應考。
三、提前了解防疫政策,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符合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應密切關注廣州招考網(wǎng)(https://gzzk.gz.gov.cn/zxks/index.html)及微信公眾號(gzszkb)最新通知信息,也可查詢“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時了解防疫政策,提前做好考前準備,符合廣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參加考試。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一)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監(jiān)測)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
(二)7天內(nèi)有中高風險區(qū)旅居史的,根據(jù)防疫政策規(guī)定,須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或7天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措施的;
(三)考試當天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現(xiàn)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
(六)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尚處在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
(七)不符合考點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的;
(八)現(xiàn)場衛(wèi)生防疫人員研判后認定為不能夠參加考試的。
根據(jù)廣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外省來(返)穗人員,在抵穗后嚴格落實“三天三檢”;近7天內(nèi)有新冠疫情城市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在“三天三檢”的基礎上,在第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當天考試結束所有考生都必須接受現(xiàn)場采集核酸,請考生積極配合采集核酸工作。
四、適時適當進行考場踩點
考場踩點可重點關注考點路線、考場教室??忌商崆笆煜た键c,了解自己的考點分布情況,提前查好交通方式,如果考點離居住地比較遠,考生可提前預訂考點附近的酒店,避免遲到。考生可通過考點平面示意圖,來確定自己在考場的大致方位。
考試期間,請及時了解天氣情況,提前做好出行規(guī)劃。
五、按時入場,對號入座
考生需在考前30分鐘內(nèi)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不含電子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因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接受體溫測量、核酸結果檢查及身份核驗,建議考生務必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
六、本次缺考不計入誠信檔案
考生報考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學考試,但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能參加考試的,不納入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可按規(guī)定正常報考下一次自學考試。
七、誠信考試,不違規(guī)作弊。
考生須認真閱讀《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要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遵守考場規(guī)則,做到誠信考試。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主動接受防疫檢查和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孕婦等)無法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應出具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對于拒不配合安檢并對考點秩序造成影響或?qū)ζ渌忌翱荚嚬ぷ魅藛T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考生,考點將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均要正確佩戴一次性醫(yī)用或以上級別口罩,除進行人臉識別等必要的身份驗證程序外,其余時間均不能摘下口罩。
(三)考生進入考場,除必要的文具外,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可查看附件了解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
進入考場前,如攜帶有通訊工具必須關機或調(diào)至靜音后放在考點指定的地方??忌诳紙鰞?nèi)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四)開考前,考生領到試卷(含答題紙)后,須先檢查核對問卷和答題紙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報考課程相符,試卷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問題。如發(fā)現(xiàn)上述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報告;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五)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離開考場時,禁止帶走試卷(含問卷、答題紙等)和草稿紙。
附件: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docx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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