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前溫馨提示
摘要:本文是廣州市2022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本次考試時間為2022年10月22日日到25日,具體安排請看下文。
廣州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2022年10月自學考試(考試時間10月22日-23日)及4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全國統(tǒng)考課程考試(考試時間10月24日-25日)將于10月22日-25日舉行,在我市參加考試的考生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的“考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原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打印準考證時務必嚴格按照要求,登錄系統(tǒng)后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下載準考證PDF文件,用普通A4紙打印,不得用打印截圖、網(wǎng)頁等方式替代,嚴禁在紙質(zhì)準考證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標記。
4月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考課程延期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8日上午10:00—10日下午17:30;10月自學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2日上午10:00—21日下午17:30。考生在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或未能及時打印準考證的,可向考場所在區(qū)招考辦或市招辦申請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現(xiàn)場提供“兩證”、“一表一碼一卡一證明”、接受現(xiàn)場測溫及檢查
所有考生在每場考試進入考點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打印的準考證;提交考生已簽名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健康申報表;出示手機上的“粵(穗)康碼”綠碼和“行程卡”;出示本人本次考試首日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參加10月22日至23日考試場次的,檢測結果時間在10月20日零時后;參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試場次的,檢測結果時間在10月22日零時后,下同);現(xiàn)場接受體溫測量(正常體溫<37.3℃)。
如果身份證遺失,則須攜帶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如: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或帶相片的臨時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市民)卡、駕駛證、護照(僅限外籍人士)、廣東省居住證(不含電子居住證)等。該文件上記載的身份信息與考生準考證、考場座位表的身份信息相符,方可進入考場應考。
三、提前了解防疫政策,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符合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應密切關注廣州招考網(wǎng)(https://gzzk.gz.gov.cn/zxks/index.html)及微信公眾號(gzszkb)最新通知信息,也可查詢“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時了解防疫政策,提前做好考前準備,符合廣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參加考試??忌幸韵虑闆r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一)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監(jiān)測)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
(二)7天內(nèi)有中高風險區(qū)旅居史的,根據(jù)防疫政策規(guī)定,須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或7天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措施的;
(三)考試當天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現(xiàn)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
(六)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尚處在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
(七)不符合考點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的;
(八)現(xiàn)場衛(wèi)生防疫人員研判后認定為不能夠參加考試的。
根據(jù)廣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外省來(返)穗人員,在抵穗后嚴格落實“三天三檢”;近7天內(nèi)有新冠疫情城市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在“三天三檢”的基礎上,在第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當天考試結束所有考生都必須接受現(xiàn)場采集核酸,請考生積極配合采集核酸工作。
四、適時適當進行考場踩點
考場踩點可重點關注考點路線、考場教室??忌商崆笆煜た键c,了解自己的考點分布情況,提前查好交通方式,如果考點離居住地比較遠,考生可提前預訂考點附近的酒店,避免遲到??忌赏ㄟ^考點平面示意圖,來確定自己在考場的大致方位。
考試期間,請及時了解天氣情況,提前做好出行規(guī)劃。
五、按時入場,對號入座
考生需在考前30分鐘內(nèi)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不含電子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因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接受體溫測量、核酸結果檢查及身份核驗,建議考生務必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
六、本次缺考不計入誠信檔案
考生報考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學考試,但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能參加考試的,不納入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可按規(guī)定正常報考下一次自學考試。
七、誠信考試,不違規(guī)作弊。
考生須認真閱讀《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要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遵守考場規(guī)則,做到誠信考試。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主動接受防疫檢查和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孕婦等)無法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應出具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對于拒不配合安檢并對考點秩序造成影響或對其他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考生,考點將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均要正確佩戴一次性醫(yī)用或以上級別口罩,除進行人臉識別等必要的身份驗證程序外,其余時間均不能摘下口罩。
(三)考生進入考場,除必要的文具外,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可查看附件了解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
進入考場前,如攜帶有通訊工具必須關機或調(diào)至靜音后放在考點指定的地方??忌诳紙鰞?nèi)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四)開考前,考生領到試卷(含答題紙)后,須先檢查核對問卷和答題紙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報考課程相符,試卷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問題。如發(fā)現(xiàn)上述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報告;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五)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離開考場時,禁止帶走試卷(含問卷、答題紙等)和草稿紙。
附件: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docx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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