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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2年10月自考報名報考通知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2-08-17

摘要:本文是關于做好中山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的通知,本次報考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具體安排請看下文。

關于做好中山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的通知

各自學考試助學機構、考生:

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時間安排在8月27日-9月5日。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和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實做好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相關防控工作,確保2022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安全、平穩(wěn)、順利進行,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工作安排

(一)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

(二)報名、報考時間安排

2022年10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時間安排如下:

新生預報名:2022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

在線正式報名:2022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

報考:2022年9月1日14:00至9月5日17:00

繳費:2022年9月2日10:00至9月5日17:00

(三)報名、報考步驟和方法

首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xù),新考生報名后可獲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然后才可辦理報考手續(xù)。已進行過新生報名,取得準考證號且個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報考(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對于個人信息資料不完整,如身份證號和姓名為空、缺相片等情況的考生,將不能報考,請考生提前聯(lián)系我市自考辦,聯(lián)系電話:0760-89989286,及時完善個人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1.新生報名

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

(1)預報名。新生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從【考生入口】通道進行預報名。根據(jù)《關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考委〔2018〕1號)規(guī)定,新生報名只能選擇調整后的專業(yè)名稱。預報名時考生須錄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后將得到唯一的預報名號,預報名號僅當次有效。考生預報名成功后還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方能進行正式報名。請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勿透露給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試院官網(wǎng)以外的第三方網(wǎng)站輸入本人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避免造成個人信息泄露。

(2)正式報名。本次正式報名全部網(wǎng)上進行,考生須憑當次預報名號,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進行正式報名(操作可參考附件2)。正式報名成功后將獲得唯一準考證號,所有考生務必牢記。考生身份驗證過程中采集的證件照是考生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中唯一存檔照片(要求詳見附件3),將用于包括畢業(yè)證照在內的所有自考業(yè)務辦理。對個別因面容特征變化等原因無法進行線上報名或報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過審核的考生,可于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辦理地點:中山市東區(qū)博愛六路12號3樓305室,聯(lián)系電話:0760-89989286。

根據(jù)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對個別因面容特征變化等原因無法進行線上報名或者報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過審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時,需要佩戴口罩,并將采取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等措施,考生應當積極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2.考生報考

所有考生均須在報考前先注冊“粵(穗)康碼”(以下簡稱“粵康碼”),然后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從【考生報考】通道報考課程,并進行網(wǎng)上繳費??忌鷪罂紩r如未綁定聯(lián)系手機,則須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方可報考,需要修改已綁定手機的也可通過報考菜單欄的【手機綁定】功能進行解綁和重新綁定。無法自行解綁手機的,可聯(lián)系我市自考辦進行解綁。

(1)查詢報考科目方式

本次考試具體開考課程《2022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yè)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網(wǎng)”→“自學考試”專欄→“開考計劃”下載。

(2)報考注意事項

①考生進入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報考頁面,須認真、完整閱讀并同意報考須知的全部內容后方能報考??忌鷳鶕?jù)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考,誠信應考。

②每個考生每次考試只能報考一次,且只能選擇一個考區(qū)參加考試,在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須進行短信驗證,以確認是考生本人操作,報考時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和通信地址將作為我市自考辦當次考試聯(lián)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務必認真核對,確保準確無誤,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碼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擔。考生在確認報考信息前,須認真核對選擇的考區(qū)和報考課程是否正確??紖^(qū)和報考課程一經(jīng)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wǎng)上繳納,不予退還。考生繳費后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檢查交費狀態(tài)是否為“已繳費”,以此確認是否報考成功,如遇問題應及時與我市自考辦聯(lián)系??忌鷳苊庠谧詈髸r間報考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wǎng)絡堵塞等原因導致錯過報考和繳費,報考繳費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繳費。

二、準考證實施自行打印

我省自學考試實行網(wǎng)上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將載明考生參加當次各科考試的座位信息。

(一)準考證的打印

考生須在考試開始前10天內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將載明考生參加當次各科考試的座位信息。準考證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可向市自考辦咨詢。

(二)準考證的使用

所有考生均須憑網(wǎng)上自行打印的當次考試的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和“粵康碼”綠碼及健康信息申報表參加考試。

(三)原卡片式準考證的使用

省自考辦原發(fā)放的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但仍可按相關規(guī)定繼續(xù)用于辦理考籍方面的業(yè)務。

三、赴考注意事項

(一)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廣東省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附件4)以及我市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记?0天考生應每天在“粵康碼”中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如實填寫考前10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附件4—2),并在接受考前檢查時向考點工作人員提供。正處于隔離醫(y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居家隔離觀察(健康監(jiān)測)期間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记昂涂荚囍斜O(jiān)測、檢查發(fā)現(xiàn)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經(jīng)評估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忌[瞞身體異常情況,提供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考生應隨身準備口罩(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參加考試,按照我市自考辦和考點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進入考點,應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點內隨意走動,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結束后迅速離開考點,不聚集。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

(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規(guī)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荚嚨囊咔榉揽貙⒏鶕?jù)新的要求進行動態(tài)管理,請考生在考前要密切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的官網(wǎng)、官微以及我市發(fā)布的信息。

四、加強法規(guī)宣傳和誠信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明確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是犯罪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5次會議、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立法精神,對考試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法律適用問題作了全面、系統(tǒng)的規(guī)定,明確了“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范圍、組織考試作弊罪“情節(jié)嚴重”的認定標準等方面的內容。這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充分發(fā)揮刑事司法職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保障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又一項重要舉措?!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公布施行,對于依法嚴懲考試作弊犯罪,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秩序,培育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風尚,必將發(fā)揮重要作用。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huán)境,各助學機構和報名點可采取向考生發(fā)放告知書、與考生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宣傳,加強誠信考試教育。

五、違規(guī)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

考試違規(guī)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將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和通信地址郵寄。考生也可在成績公布后,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違規(guī)處理的相關情況。

六、成績公布與復核申請

(一)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2年12月上旬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wǎng)站相關信息。

(二)成績復查申請

1.申請復查程序??忌鐚Ρ救四晨瞥煽冇挟愖h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由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2.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果。

七、其他

(一)根據(jù)《關于調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8〕352號),我省自學考試費標準為每科37元。

(二)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需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身份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市考辦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2022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流程圖

2.2022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線報名操作指引

3.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相片采集標準

4.廣東省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22年8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k.zsedu.cn/info/915353.j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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