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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下半年自考省際轉考通知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1-07-20

摘要:本文是四川省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的通知,本次自考轉考辦理時間為2021年9月1日至10日,詳情請看下文。

四川省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自考辦:

我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省際轉出和省際轉入)工作即將開展,為做好本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日程

工作日程安排參見《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1);

二、 工作要求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須結合《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熟悉本次省際轉考工作的申請流程、受理材料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

(一)省際轉出工作

1. 省際轉出工作沿用系統(tǒng)受理申請數(shù)據(jù)和郵件受理電子申請材料的線上受理方式,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應提前將電子郵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等向考生公布。

2.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應根據(jù)省際轉出條件及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考生系統(tǒng)提交的申請數(shù)據(jù)和郵件傳送的申請材料嚴格審核,并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s://zkk.sceea.cn,以下簡稱管理系統(tǒng))中處理申請數(shù)據(jù),同時將考生傳送的電子版申請材料打印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按照工作日程規(guī)定的時間整理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處(見附件2);

省際轉出申請材料中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筆跡采集卡》(以下簡稱《筆跡采集卡》),僅2016年期間參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tǒng)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需要填寫,2016年以前或以后的課程無需填寫。《筆跡采集卡》須以jpg格式單獨報送,文件名為“考生四川省準考證號—課程代碼_合格成績_合格考次(2016年]月為16.3次,2016年4月為16.1次,2016年10月為16.2次)*每項之間用分隔。

3. 未提交申請數(shù)據(jù)或申請材料任意一項的轉出申請不予受理;不符合省際轉出規(guī)定的申請不予受理;申請材料的內容要求清晰、完整、準確,并且和申請數(shù)據(jù)的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受理;《筆跡采集卡》須按要求命名,不按要求命名的須按要求修改后再報送,確保報送格式的統(tǒng)一規(guī)范。

4. 考生的轉出申請在我省審核通過后,對應我省準考證號的考籍狀態(tài)即為“已轉出”,考生將不能繼續(xù)使用該準考證號在我省進行課程報考和申請辦理其它各類業(yè)務。來源:百分自考網(wǎng)www.exam100.net

5. 轉出的考籍將以電子檔案的形式,由省教育考試院在“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轉出業(yè)務開通時間(2021年9月1日至10日)內統(tǒng)一進行轉出,考生須在2021年9月10日以后,按對方省(區(qū)、市)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轉入確認手續(xù)。

6. 若成功轉出的考籍電子檔案被對方省(區(qū)、市)退回,考生轉出申請的審核結果將由“審核通過''統(tǒng)一更新為“審核不通過”,2021年10月9日以后可登錄我省管理系統(tǒng)查詢最終辦理結果。轉出不成功的考生可繼續(xù)使用我省準考證號進行報考和申請辦理其它業(yè)務,或在下次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辦理省際轉出。

7.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做好省際轉出的相關宣傳解釋工作。

8. 省際轉出需報送的材料如下:

(1) 省際轉出申請名單(紙質版,管理系統(tǒng)導出,按準考證號升序排列)

(2) 考生申請材料(紙質版,按準考證號升序整理)

(3) ?筆跡釆集卡》(電子版)

(二)省際轉入工作

1. 省際轉入工作采取現(xiàn)場受理轉入確認材料的方式,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應根據(jù)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形勢,結合本地(校)實際安排好相關具體工作,嚴格現(xiàn)場受理流程,杜絕“替轉,,“代轉,,的情況發(fā)生。

2.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接收在“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開通時間內(2021年9月1日至10日)轉入我省的考籍電子檔案,并對轉入條件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后將《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省際轉入名單》(以下簡稱《轉入名單》)電子版下發(fā)至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

3.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須根據(jù)《轉入名單》現(xiàn)場受理考生的轉入確認材料,要求考生必須本人對《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入材料粘貼表》上的內容簽字確認,并認真審核材料內容,審核完成后在《轉入名單》中“轉入材料”一欄標注“已確認”或“未確認”,于9月26日前回傳至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處,轉入確認紙質材料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留存?zhèn)洳椤?/p>

4. 《轉入名單》中“轉入條件”一欄標注“不通過”的,轉入確認材料不予受理。

5. 由于“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不能對電子檔案中部分課程進行接收或退回,因此電子檔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轉入條件的課程將退回全部檔案。

6. 不符合省際轉入規(guī)定或未提交轉入確認材料任意一項均視為轉入不成功,轉入不成功的電子檔案將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退回至對方省。

7. 符合轉入條件且完成轉入確認的電子檔案將進入我省考籍庫,10月15日以后考生可登錄管理系統(tǒng)查詢相關考籍信息。

8.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應作好省際轉入的相關宣傳解釋工作。

9.省際轉入需報送的材料如下:

《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省際轉入名單》(電子版,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已標注“轉入材料”情況)

三、注意事項

(一) 按照省際轉入“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yè)應與擬畢業(yè)專業(yè)一致”的條件和要求,請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院校自考辦在9月10日前配合受理考生更改專業(yè)的申請,以便省教育考試院在審核轉入條件時,能夠準確審核考生轉入課程的有效性和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

(二) 考生申請辦理省際轉考的相關表格(《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出登記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出材料粘貼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筆跡采集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入材料粘貼表》)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中下載。

(三)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院校自考辦應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的截止時間,認真履行受理申請、資格審核、數(shù)據(jù)處理及材料報送等工作職責。因未按要求審核、材料錯報漏報或報送逾期等情況造成的問題,由受理單位負責解釋和處理。管理系統(tǒng)的具體操作流程,詳見《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使用手冊》。

(四)省際轉考工作是考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院校自考辦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做好防疫、提前部署,并指定精通業(yè)務的專職人員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確保本次工作平穩(wěn)順利。

相關鏈接:四川省關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

附件:

1.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image.png

2.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處考籍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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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7月20日

內容來源:https://www.sceea.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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