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4月自學考試考前須知
摘要:參加廣東省2021年4月自學考試的考生,需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guī)定,做一名守法、文明、誠信的考生。
致參加2021年4月自學考試、五年一貫制和普通專升本三項考試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21年4月10日至11日,我省將先后舉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等三項考試。誠信考試、公平考試、平安考試是我們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體考試工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行動。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認真學習《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各項考試的具體要求,特別是認真學習《刑法修正案(九)》對考試作弊罪的有關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誠信應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誠信的考生。自覺抵制兜售、買賣國家教育考試作弊器材、試題或答案、代替考試等違法犯罪行為,認真檢查是否攜帶了參加考試所必需的準考證、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考點轄區(qū)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及考試文具用品,不將任何文字資料、電子存儲設備、手機或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等考試違禁物品以及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如發(fā)生違紀作弊行為,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guī)定。堅持健康第一的理念,自覺遵守各項考試工作的防疫規(guī)定,及時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如實申報防疫信息,落實防疫措施,做好個人防護,共同維護個人和公共衛(wèi)生安全??记氨M量不要跨省區(qū)外出,尤其不要進入或途徑疫情中高風險區(qū)域。
我們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的各項規(guī)定,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抵制一切有損考試公平的不良行為,做“誠信考試”“公平考試”“平安考試”的踐行者。我們歡迎各位考生和社會各界舉報考試過程中的違法違紀作弊行為,共同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舉報電話:(020)89338633,38627869(自學考試),38627866(普通專升本考試),38627814(五年一貫制考試)。
最后,預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績!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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