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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1年自考轉考怎么轉?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0-12-02

摘要:山西省2021年自考轉考怎么轉?本文提供山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程序及規(guī)定與山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程序及規(guī)定,詳情請看下文。

山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程序及規(guī)定

我省從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涉及省際轉考考生的考籍檔案統(tǒng)一實行電子轉考,現(xiàn)將具體辦法公布如下:

一、我省考生申請轉出考籍檔案到外省(市、區(qū))

(一)轉出流程

1、凡我省在籍考生要求轉往外省(市、區(qū))繼續(xù)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須辦理轉考手續(xù),首先由考生本人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選擇首頁菜單欄右側“考生登錄”下的“自學考試”,從左側“各類考試服務導航”進入“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密碼及隨機生成的驗證碼登錄平臺,在“查詢中心”處點擊“合格成績查詢”查看并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歷次合格課程(2001年后)》;其次,下載、打印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出登記表》。

2、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轉入地準考證、轉入地成績單,填寫好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出登記表》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歷次合格課程(2001年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門提出轉考申請。由市自考部門進行初審合格后,考生簽字確認。

3、各市自考部門將本市申請轉往外省(市、區(qū))的考生信息匯總后填寫《山西省自學考試考生申請轉出學籍到外省情況匯總表》連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出登記表》上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招考中心)。由省招考中心自考處經辦人對申請考生的信息進行審核,通過后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出登記表》上簽名、加蓋公章并留存。省招考中心由信息管理經辦人員生成我省本次轉出考生的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

4、考生須向轉入地省級自考部門咨詢轉入情況和確認時間,按轉入地要求簽字確認后轉考手續(xù)完成。

(二)轉出要求

1、考生須在轉入省(市、區(qū))取得至少一門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轉考申請。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三)轉出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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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省(市、區(qū))考生申請轉入考籍檔案到我省

(一)轉入流程

1、省招考中心收到轉出地省級考試部門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給我省的轉入考生電子檔案后由自考處進行審核。

2、省招考中心經辦人員將轉入考生信息通知各市自考部門,并下發(f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入登記表》。同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布轉入考生名單及確認簽字時限。

3、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看自學考試相關轉入信息,在規(guī)定日期內,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本人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門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入登記表》上簽字。

4、各市自考部門將已簽字確認的考生信息匯總后填寫《外省自學考試考生申請轉入學籍到我省情況匯總表》連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入登記表》上報省招考中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入登記表》由省招考中心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留存,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上進行轉入確認。

5、省招考中心信息管理經辦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核準后給轉出省發(fā)送回執(zhí),轉考完成。

(二)轉入要求

1、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轉出要求的第1條至第5條的規(guī)定。

2、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3、轉考考生應當按我省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照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轉入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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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規(guī)定日期內,因故未及時履行有關轉考確認手續(xù)者,按本人主動放棄轉考處理,同時,其轉考信息予以廢止。如欲再辦理轉考手續(xù),須重新履行轉考程序。

四、本辦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注:在辦理省際轉考時,考生在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筆試課程合格成績應附有與之對應的考生筆跡信息。在考生誠信考試檔案中,筆跡信息可以作為考生誠信考試承諾的主要內容,同時可以作為違規(guī)替考的主要依據。

山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程序及規(guī)定

一、考生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等證件到轉出市自考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經市自考部門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

二、轉出市自考部門經辦人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連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申請登記表》在規(guī)定時間報省招考中心自考處,經審核同意后,由轉出市自考部門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申請登記表》送交轉入市自考部門。雙方簽字蓋章后,轉出市自考部門經辦人帶回申請表一份交考生本人,考生持此表到轉入市報考。

三、省招考中心自考處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花名登記表》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申請登記表》交計算機工作人員處理。

(如啟用新平臺申請省內轉考,屆時申請轉考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將有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官網公告)

以上內容來源于《山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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