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1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
摘要:本文是青海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本次全國統考時間為10月16日-17日,其他自考報名、轉考、免考、畢業(yè)申請等相關事項請看下文。
青海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
根據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guī)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自學考試實際,現將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有特殊要求的專業(yè)除外。
報名報考限制規(guī)定:
1.被給予暫停參加自學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目忌?,不得報考。
2.在押服刑人員須經司法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報考,且服刑期滿后才能辦理畢業(yè)手續(xù)。
3.護理(學)專業(yè)限已經取得衛(wèi)生類執(zhí)業(yè)資格證的人員報考。
4.公安管理專業(yè)限公安干警(含鐵路、交通、林業(yè)、民航公安民警)、武裝警察報考。
5.“專本銜接”專業(yè)只接受試點學校已注冊的考生報考,不接受社會考生報考。
二、各專業(yè)考試課程及考試時間安排
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時間為10月16日-17日,具體考試課程安排請見附件1。
三、??紝I(yè)
根據《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停考計算機應用等11個專業(yè)的通知》(青考辦〔2020〕3號)規(guī)定,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學(020301K)、網絡工程(080903)、政治學與行政學(030201)、英語(050201)、旅游管理(120901K)、計算機應用技術(610201)、計算機信息管理(610203)、小學教育(670103K)、酒店管理(640105)、旅游管理(640101)、護理(620201)11個專業(yè)停止接納新生報考,??紝I(yè)畢業(yè)證書辦理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
四、報名報考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報考時間:9月1日9時至9月7日12時止。9月7日中午12:00時網報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不再補報;
2.現場確認時間:9月3日9時至9月7日18時(含周末)。
(二)報名報考方式
1.我省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實行網上填報和現場確認相結合
的方式,青海省教育考試網(www.qhjyks.com)為唯一官方網站??忌仨毐救颂顚懴嚓P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機構代替報名報考,以免因錯報而無法參加考試。
考生登錄青海省教育考試網(www.qhjyks.com),在“D數字招考服務大廳”中點擊“自學考試”進入自學考試網報系統,進行報名報考相應操作。
2.報名注冊分為“新考生注冊”和“老考生注冊”兩種。其中,新考生是指未參加過自考的考生;老考生是指2016年9月1日前參加過自考的考生(包括參加過“專本銜接”國家統考科目和教師資格“兩學”考試的考生)。首次報名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注冊”填報基本信息。
3.新考生網上注冊必須填寫真實的身份證號和姓名(須與身份證保持一致),上傳真實且符合要求的免冠證件照(本人6個月以內、1寸[295像素*413像素])。如果身份證信息、姓名或照片上傳有誤,將會影響正常參加考試,請考生務必認真仔細填寫。
4.考生認真核對選擇報考專業(yè)、考試課程及日程、現場確認考區(qū)(參加考試地點)后需要進行“確認繳費”操作(請注意:不進行實際繳費,只需點擊“確認繳費”按鈕),才能完成網上報考。
5.完成網上報名報考之后,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9月3日9時—9月7日18時)前往考區(qū)招辦現場核對報考信息并簽字確認。
6.現場審核通過且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才視為報考成功。
7.考生對填報信息和照片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于通過偽造證件、蓄意作假或規(guī)避相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青海省教育考試網中自學考試欄目下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報考操作指南》。
(三)現場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
(四)報名考試費
根據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青財綜字〔2015〕205號)要求,自學考試不收取報名考試費。
五、網報關鍵信息修改
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或性別有誤的,可在現場確認時間內(9月3日9時—9月7日18時),本人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戶籍證明到考區(qū)申請辦理關鍵信息變更。申請辦理關鍵信息變更的考生需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關鍵信息變更申請表》(詳見附件2)。
六、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
自學考試實踐性學習環(huán)節(jié)(含畢業(yè)論文)考核具體由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實施,每年上下半年各組織1次??忌趯嵺`課程所
對應的理論課程合格后,方可報名參加該課程的實踐性考核。考生在基本完成專業(yè)考試計劃的前提下,可向主考學校申請開題,由主考學校推薦或指定畢業(yè)論文(設計)指導教師;考生全部完成專業(yè)考試計劃后,方可報名參加畢業(yè)論文(設計)或畢業(yè)綜合考核答辯。
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主考學校官方網站的相關通知,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并參加考核。
七、轉考
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離開原報考省繼續(xù)參加自學考試,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和考籍的,應按規(guī)定分別在轉出地、轉入地省級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xù)。
(一)轉出
1.轉出時間:9月1日至7日(工作日);
2.轉考程序
(1)轉出考生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轉入地準考證和2張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辦提交轉考申請;
(2)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附件3);
(3)省自考辦根據考生申請,審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轉考平臺”,由轉入地省級自考辦審核。
3.注意事項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xù)。;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
(5)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
(6)畢業(yè)論文(設計)成績不得轉出;
(7)“專本銜接”考生除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合格成
績外一律不得轉出;
(8)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9)考生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按照轉入地規(guī)定的時間、方式和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xù)。轉入未成功的考生,須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到我省自考辦辦理考籍恢復手續(xù)。
(二)轉入
1.轉入時間:9月20日至27日(工作日);
2.轉考程序
(1)轉入考生須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和2張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
(2)轉入信息核查無誤后,考生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附件4)并簽字確認。
3.注意事項
(1)考生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我省考籍后,方可辦理轉入手續(xù);
(2)轉入電子檔案基本信息(照片、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筆跡信息等)與我省考籍檔案信息一致,方可予以接收。不一致的考生須到信息錯誤的省份修改信息后,重新辦理轉入;
(3)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
考生轉入的課程,須是我省開考的課程,且課程代碼、課程名稱、學分等與我省開考課程相同。我省未開考的課程不予接收;
(4)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入;
(5)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轉出省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入;
(6)在外省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
(7)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入;
(8)畢業(yè)論文(設計)成績不得轉入;
(9)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
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10)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退回電子檔案,由考生負責按照轉出地要求辦理考籍恢復等相關事宜。
八、免考
(一)相關證書免考:
1.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一級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計算機應用基礎》、《管理系統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兩部分);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兩部分);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三級PC技術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
4.獲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四級或六級證書者,
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英語(二)課程;
5.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英語(二)課程;
6.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試(PETS)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英語(一)課程;
(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埔陨?含???的畢業(yè)生,可免考課程名稱完全相同,學分不低于自學考試學分的課程。
(三)符合以上免試條件的考生,請于9月3日9時至9月7日18時(含周末),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準考證和相關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報告》(含二維驗證碼)和原學校課程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到考區(qū)招辦審核并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附件5),由考區(qū)招辦將符合條件者上報省自考辦審批,辦理結果由各考區(qū)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
九、畢業(yè)申請
已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的考生,符合下列規(guī)定,可申請畢業(yè):
(一)考生已完成我省自學考試電子考籍檔案的合檔操作;
(二)考完我省自學考試現行專業(yè)考試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按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畢業(yè)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huán)節(jié)學習任務,并取得合格成績;
(四)所取得的學分達到現行專業(yè)考試計劃規(guī)定的要求;
(五)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六)課程免考、課程替換等符合規(guī)定;
(七)外省轉入考生,須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課程合格成績;
(八)考生課程筆跡信息一致;
(九)延期畢業(yè)已達到規(guī)定期限;
(十)申請自學考試專升本(獨立本科段)專業(yè)畢業(yè)的考生,
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fā)的???或以上)學歷證書;
(十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要求。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須本人持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省自考辦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就近考區(qū)(市州招辦)領取、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生登記和鑒定表》??忌仨毴鐚崱⑼暾峁┫嚓P畢業(yè)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辦理畢業(yè)手續(xù)。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畢業(yè)手續(xù),當次不予補辦,可參加下一批畢業(yè)手續(xù)的辦理。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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